电子阅读经典名著收费不合法
日前,某网文平台在《西游记》首页标注“本作品由作家(明)吴承恩授权制作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签约”“VIP”等字样,另有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时收到“曹雪芹邀请购买付费章节”等邀约,此事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新华网2020年6月8日)。
众所周知,《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等经典文学名著是中华民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这些名著的电子阅读版权应当属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所有,而决不应该让某些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家占为己有。面对商家的非法盈利行为,国家文旅部和知识产权与市场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严厉处罚,经典名著的知识产权保护权力应当归国家所有,绝不能让不法商家在不正当竞争中非法牟利。
因为,不法商家并不是这些经典名著的创作者,他们没有资格和权力让阅读者付费阅读。作为国家认可的文学名著,中央宣传主管部门可以号召全民免费阅读,并把阅读文学名著作为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并通过广大读者向世界各国友人宣传和推广我国的经典文学名著,并使之成为向世界各国大力传播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方式,不断加深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而且,经典文学名著属于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才是属于世界的精神文化遗产;而且,中华民族的世界文化遗产在世界各国的宣传推广,是促进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桥梁和纽带,是不能忽视的,必须引起国家有关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
不法商家明目张胆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行为,国家监督管理部门不能熟视无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监管部门只有依法履职尽责,广大人民群众才能依法享有人民至上的精神财富。国家监管部门不仅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历史文学名著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与义务,而且应当向全国各族人民提供历史文学名著的电子阅读版,必须依法阻止不法商家的非法牟利行为。
记得,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曾经指出:“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做人民的孺子牛。”
那么,国家和各级地方的监管部门就必须把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那么,国家和各级地方监管部门就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成一面镜子,并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是不是符合党的宗旨要求。而且,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按照党纪国法对监管部门的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实施监督,并追究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与渎职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加大监督管理执行力,历史文学名著的知识产权才能得到依法保护;只有加大监督管理执行力,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成为历史文学名著的最大受益者。
因此,对于不择手段非法牟利的商家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绝不心慈手软,绝不姑息迁就。只有把依法施政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才能彻底阻断不法商家非法敛财的各种渠道,才能用党纪国法确保构建一个人民所需要的和谐社会,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下,建设一个完全符合党和人民利益要求的精神文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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