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脸被城管划伤,阆中市怎么办?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邓波重庆报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8月25日,大众网·海报新闻报道了城管四川阆中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中与一门市老板发生冲突造成店主和一名城管队员受伤的事件。而就在25日早晨,阆中市城管又被曝粗暴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使一名4岁女童左面部被严重划伤,手上也缝了数针。此事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关注(大众网2020年8月27日)。
面对四川阆中市城管的粗暴执法行为,我们觉得不可理喻。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人员,不仅要严格按照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而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依法行政中必须带头遵纪守法,文明执法,决不能打着执法的幌子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更不应该采取极其粗暴的方式将经营者4岁女童的脸部严重划伤。
如果城管执法人员不能依法履职尽责,在执法中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不断地与经营者发生肢体冲突,并导致经营者和城管人员相互受伤,这是不能原谅的。不管是阆中市公安机关,还是阆中市纪检监察委,都必须对阆中市城管执法人员的违纪和违法行为实施严厉问责,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让那些严重违法的城管执法人员逍遥法外。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弄清楚什么是依法行政,什么是粗暴执法,什么是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什么是文明执法,什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什么是滥用职权,什么是欺压百姓、违纪违法。如果不能严格区分这几方面相互之间的关系,那就会在执法过程中把手中权力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那就会触犯党纪国法,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那就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城管执法人员动不动就动手打人,这不仅是权大于法的滥用职权行为,而且属于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对于城管执法队伍中的这种权力腐败行为,阆中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实施零容忍,绝不姑息养奸。只有通过严厉问责,才能让阆中市城市管理部门的每一位执法人员敬畏党纪国法权威,并从思想上彻底消除权大于法的歪风邪气,才能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付诸于实际行动,才能把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风献给党和人民,并时刻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广泛监督,才能做到知错就改,才能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定党的信仰和理想,才能让党和人民满意。
如果阆中市城市管理部门的党政一把手不能把这支执法队伍带好,那就不是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既然阆中市的城市管理部门连续不断地知法犯法和执法犯法,那就必须首先问责于城管部门的党政一把手。正是由于主要领导干部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才会发生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违纪违法问题。只有首先抓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并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阆中市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那就不能捂盖子,更不能怕家丑外扬。而且,必须面向社会公开调查处理结果,让违纪违法者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绝不包庇纵容。不管涉及到哪个领导干部,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心慈手软。
只有通过严厉问责,才能使阆中市城市管理部门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才能让阆中市依法治市的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并得到阆中市人民的坚决拥护与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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