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王旭明自辩词:本官何罪,刁民多事!退堂!
乖乖!王旭明说,不是他删的。
他最近告诉大家:
这似乎,与王大人自己此前的说法不符:
不过,大人毕竟是大人。
仔细看,他给自己圆了场,也在实际上给“上峰”圆了场:
也就是说:删掉《谁是最可爱的人》,其实,不是他王某的意见,而是“上级专家组”的意见,而且是“明确”了的“修改意见”。
后来啊,坏就坏在,这个事,不知道怎么就给“流传到了社会上”(言下之意:“社会上”还是不知道的好?“屁民”对此等“大事”不必与闻?害怕群众到这个份上了吗?)……
于是,我们“厚道”的王大人,怎么办呢?
为了维护上级和专家(“保护上级相关部门和专家”),挺身而出,对媒体撒了个谎,当然是善意而美丽的谎言:说魏巍老同志那个文章,是他王某自己主张删的。
勇士,勇士!!给你颁个奖,好不好呀?
乍一看,王某好像把上级和专家,给卖了。
但其实,他也在给他们圆场,可谓煞费苦心。他进一步说:
不愧是搞语文的,水平就是高!
啥意思?
给大家翻译翻译:
堂下何人状告本官?
所为何事?
哦哦,容本官细细道来,尔等静听:
第一,编教材这个事情啊,专业性很强。所以,你们人民群众懂什么,不要瞎bb,对我们放尊重点,别没事乱提意见。而且啊,正因为这个事儿专业,所以很多东西不是一个人能决定,所以删掉《谁是最可爱的人》我顶多是个执行者,你们别再“网暴”我了,听见没!
第二,现在,我主编的那个教材啊,已经退出使用,不再用了。所以,我删了《谁是最可爱的人》那个事,现在没啥恶劣影响了,你们群众还怪我,揪着我不放干啥?!
第三,(最凶的一段话来了)之前啊,删掉《谁是最可爱的人》这个事,不管是上级专家组还是我王某人的意见,那都是“研究工作必要的环节而已”。“必要”啊,“必要”!都说是“必要”了,你们还议论个锤子?!
(至于那句“不必,也不应该扣帽子、打棍子”,那,就更赤裸裸了!似乎给全部的批评意见定了性:“扣帽子、打棍子”。)你们啊,没必要,也不应该对我王某人扣帽子,打棍子。再敢说话,打你屁屁!!
还有人有意见没有?
没有,退堂!!!
另:据王大人的自供,他啊,不但无责无罪,而且有德有功……我们,对他老人家,误会大了——且慢,岂止误会大了,简直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得自家人!
何以见得?
他说:
看见没?
我们王大人,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在一开始,就提出了几个“不动”原则:重大革命题材课文不动,毛主席等无产阶级革命家文章不动,鲁迅等作家作品已选入课文的不动!
不动,不动,我说不动就不动!
——根正苗红啊。王大人,不怕被公知朋友圈骂做“墙头草”,甚至“小粉红”吗?
更震撼的,还在后面:《谁是最可爱的人》这篇文章啊,开始,是没有的。为什么有了呢?这就要说到我王某了——“我提出”,“并得到……同意”,将魏巍老同志的这篇代表作选了进去……
好一个“我提出”!!
列位,是不是嗅到了一丝,“盘古开天我递斧,女娲造人我送泥”的味道?有点熟悉,有点亲切的嘛。
并且啊,我王某,为什么要这篇文章呢?那又是因为,“考虑到……此文的典范性”(注:作为报告文学的典范性),以及“该文对我成长所起的巨大作用和影响”。意思是:同志们,莫疑!我王某,不但“专”,而且“红”!
只不过,他这个红旗,怎么看都怎么像是,连夜赶着绣出来的啊……
附:王大人自辩词全文(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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