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百胜:存在所谓“共有制”的问题吗?
草草看了一遍盛兴瑞网友《私有制、共有制、公有制》一文,感觉在公有制和共有制之间的区别问题上这篇对话体文章还是没有说得很清楚。
大体来说,公有制是生产资料公有(全民或集体公共占有),按劳分配,而共有制是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按资分配或按股份分配,共有制应该与股份制差不多。公有制是一种相对于私有制的经济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不进行排他性的个人占有,而是由国家(全民)或集体占有。目前中国社会公有制的表现形式一般被认为可以区分为“全民所有”及“集体所有”两种,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均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就毛时代经过改造后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形式而言,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这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所有制涉及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根本性质问题,所有权是所有制下的具体权利展开形式或表现形式。由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有制(作为经济范畴)了决定所有权(法律范畴)。当然,所有权既表现所有制,也反作用于所有制,所有权制度既可以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也可以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关键看经济制度是如何设计的。人类有史以来,所有制关系就存在过私有制和公有制两种(其余的都是扯蛋,是骗人的),而所有权关系就比较复杂了,如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个人所有权,法人所有权,团体所有权,共同所有权,个体所有权等等。所有制是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最终表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不涉及对生活资料的占有关系,所有权既涉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也涉及对生活资料的占有关系,而且作为法律范畴,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这是与所有制明显不同的: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所有制只涉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涉及对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个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整四项权能的只能是国家(全民)或集体;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所有制与公有制又存在巨大不同,不仅涉及对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个人占有,更涉及对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个人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整四项权能的主要是个人,国家是为个体的利益而服务的。
在公有制下,生产资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而不是所有),消灭了剥削和压迫,人人平等。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从而生产力决定所有制关系。即公有制是与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人们建立起了新型的生产关系。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共同劳动,共同占有产品,从而为消灭剥削奠定了基础。在人类社会中出现了两种公有制形式:一是原始公社的公有制,它是生产力水平极低的一种公有制。在这种生产关系下,部落成员按年龄、性别分工,共同采猎,所有成员平均分享劳动成果。随着新的生产工具的出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个体劳动成为可能,从而原始公有制让位于私有制。另一个公有制是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它是无产阶级利用革命力量夺取政权,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即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我国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公有制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化,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存的条件下,出现了股份制形式,以及以公有经济与外商及港澳台地区私人资本合资和合作的经济形式等等。这一点我在后面进行分析,股份制是私有制而不是公有制。)
估计盛兴瑞先生是搞企业的,本质上也是个资本家,在涉及资本利益的问题上肯定会避重就轻,打马虎眼,不愿意说得太清。
公有制是个极大的范畴,如全民公有制和集体公有制,而共有制则是个较小的范畴,如家庭财产共有,公司股份共有等等。
两者的区别其实还有很多,主要表现在生产资料的结合与紧密程度上,在企业和家庭里面是不存在公有制的问题的,只存在共有(制)的问题,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公有制涉及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性质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平等的根本问题,而共有(制)其实不涉及根本制度问题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性质问题,仅仅只是反映人与人之间在私有财产(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上的合作利用和比例分配问题。是在既定社会制度下协商一致的结果,不能从根本上反映国家的性质,即究竟是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还是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或者奴隶制、封建制国家。
换言之,公有制下存在生产资料公有的问题,也存在生活资料的共有问题,而私有制下只存在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共有问题,而不存在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公有问题。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本质,只属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是不存在公有制的,也就是说,资本主义和一切私有制社会根本不可能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
公有制反应的是一个国家及其人民的公心问题,往往表现为人民的更加团结一心,私有制反应的是一个国家及其统治下人民的私心问题,往往表现为统治阶级希望的一盘散沙状态,如此更便于他们的阶级统治秩序。
总之,共有谈不上制度问题,所谓共有制是根本就不存在的,是一个虚构的概念,而在现实社会中,要么是公有制,要么是私有制,没有共有制存在的余地。我认为,除了“全民所有制”及“集体所有制”及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外,其它形形色色的所谓股份制、共有制、混合所有制和按劳分配以外的任何分配形式都不是公有制,而是私有制的表现形式。所谓共有制,不过是人们在生产、投资或生活领域中进行合作(协作),以取得利益的一种形式(方式)而已,本质上仍然属于私人占有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的私有制,而不是走资派口口声声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那是骗人的鬼话,之所以现在仍然能够欺骗一部分人,关键就在走资派把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混为一谈,把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与所有混为一谈,混淆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不同性质,占有与所有的不同性质,引起了思想混乱,走资派趁机浑水摸鱼,从中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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