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律师要向他学习!
30多年前,我去武汉洪山他的墓前祭拜过,诵读过他的事迹。那时,我正读高中,痴迷于法律专业,立志于将来要做一名替天行道的法律人。熟悉法律人先驱施洋的人,都会给他这样的评价:人民律师!革命战士!英雄本色!气壮山河!永垂千古!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第三年,有一位共产党员,一位叫做施洋的律师被北洋军阀杀害了,年仅34岁。
施洋短暂的一生,不鼓吹“废除死刑”,不替资本家打官司,不替富人喊冤,不替杀人犯洗脱罪名,不讨论什么“海洋法”、“大陆法”,不扯什么“西方宪政”……
他专门为穷人说话,为无产阶级发声,他亲自组织工人运动,领导京汉铁路大罢工,他高呼“劳工万岁”,他为了中国的无产阶级死在反动军阀的屠刀之下……他是中国共产党员。
1923年2月7日晚,施洋被逮捕下狱,在狱中他被问为何参与运动时?他答道:“我为国民一分子,爱国是国民天职”。
2月15日清晨,施洋在洪山脚下英勇就义。刑场上,他慷慨激昂,面对军警和民众大声疾呼:“我只希望中国的劳动者早些起来,把军阀、官僚、资本家和你们这般替他们作走狗的人,一起都食肉寝皮“,“我不怕人,不怕事,不怕死,堂堂正正做人,反对强暴,你们杀了一个施洋,还有千万个施洋!”。身中两弹,仍高呼“劳工万岁!”
吴佩孚没有办法在法庭上定他的罪,只能将他秘密杀害在武昌洪山。
1923年8月,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汉口人力车夫为表达对施洋的哀思,在各码头设祭,数千车夫跪地痛哭并扶灵位游行,场面悲壮。
“二七工仇血史留,吴萧遗臭万年秋;律师应仗人间义,身殉名存烈士俦。”这是董必武同志缅怀施洋烈士的题词。
施洋在《给妻子的信》中写道:“你问我:‘你一个有名的律师为啥还这么穷?’我说:‘挣了一些钱都接济穷苦工人、车马夫们了。’”施洋的一生即是如此,他的大部分收入都用于接济穷人和为工人运动奔走,自己却一贫如洗,“床头金尽,柜无半斗存粮”。
在那个年代的大环境下,施洋律师不做军阀、资本家们的讼棍,却做那些身无半文的中国劳工的“法律顾问”,无偿维护劳工权益,他还创办多所平民学校,致力于普及平民教育,他作为一个共产党人,带领工人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安危。他说:”眼看中国尚在黑暗专制的地狱中,我无法躲进黑暗的小阁楼谋自己的一己之福利,我无法平静安分地做一个职业律师。我希望借民主、法制的宝剑削平这不平的世道,虽败犹荣,虽死无憾。“
毛主席曾说他是“劳工的律师”,高度评价说:“施洋同志的牺牲,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自己的政党,是最保护工人阶级利益的。”
这些年,律师正逐渐被污名化。多少律师成了讼棍,他们打着公平正义的晃子,监守自盗,贼喊捉贼,出卖着公平正义!
现在许多律师,只看见当初施洋和政府“作对”,却没看见施洋他们是为了穷苦百姓说话。如今面对资本家洋鬼子们步步紧逼,面对幼女们英烈们家人被欺负,面对华为任正非女儿孟晚舟女士无端被美加方所拘,我们的法律人呢,又有谁站出来说话?!
律师,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业,是国家机器中重要的零部件。即使当期的统治者是代表大多数国人利益的共产党,有错必纠,防微杜渐,海纳百川,也才能长久保持党的初衷与新鲜。
眼下权贵律师,他们天天掰扯概念,玩弄文字,张口闭口就是什么契约精神,海洋法系大陆法系,什么天赋人权之内的东西。他们说要废除死刑,先不说废除死刑后犯罪会有恃无恐,如果明知道法律不能给罪犯应该有的处罚,受害者就会自己亲自去执行,以牙还牙以暴制暴,那时候被处决的可就不是罪犯本身了,可能就是你全家!废除死刑如同废除枪械管制令一样,不光在我们这里不行,在美国也正衰落。何况“枪械”的精准度、杀伤力,也是受资本、成本所左右和控制的,都是富人的玩具。
看看今天的律师收费就懂了这个行业也钻进铜臭之中。真的不是妖魔化这个群体,而是这些年以金钱多寡为标准,只为金钱权势办事。把所学的法律知识作为追求名利的跳板、踏脚石。这样的律师已经太多太多了,这样的律师真的可以代表公平公正?而不是成为了金钱的奴隶、权力的走狗和助纣为虐的帮凶?人民不会污名化任何职业,除非他们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上。
什么叫傲骨?就是自信地面对一切困难和痛苦,坦然地面对酷刑、大笑着面对死亡,这才是傲骨。现在的很多知识分子,空有傲气,没有傲骨,拿脱离群众当清高,拿叛离祖国当独立。
我们现在太需要施洋这样敢于为劳工群体和底层群众、弱势群体主持公道正义的法律工作者!而不是帮助那些人少判、轻判、甚至逃避法律的惩处,坐在牢里也能每天在股市里赚钱,让个人资产成亿级的增长!
上世纪30年代前后,纵然那个时代血雨醒风、令人痛恨,然而又有无数至真至善至纯如施洋大律师这样的人。不知道现如今还能不能再遇见到他们……他们是中国的脊梁!吾辈当承前人志, 共赴中华复兴路!愿所有的法律人都向施洋学习,回归初心使命,捍卫人民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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