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法权的具体实施
1、建立劳动法权的几个常用词
*劳动 是指劳动力,是人不是物。是那些拿不到劳动剩余价值的劳动者。它的对立面是:剥削,剥削者。
*资本 是指劳动者以前劳动成果转入投资部分的。需要注意的是不转入投资的钱不算资本。资本不是人是物,私人掌控资本的是“资本家”是人。资本家的对立面是劳动者,资本的对立面是劳动。广义的资本:一切、所有、凡是不通过劳动,据以获取他人的,集体的,社会的物质财富的东西都是资本。比如依据:名声、地位、权力、人脉、资源、技术、版权、专利、颜值等等。
*劳动法权、资本法权 前面已经有过注释,在此不重复。
*劳动资本 由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掌握的资本。
*资本资本 由资本家私人掌控的资本。 一律以资金计股,杜绝一切非资金的东西换算成资金入股,目的是为了杜绝空头的以及一切不正当手法获取股份。
*劳动资本股权 在本单位以劳动者为依据的股权。
*资本股权 (占本单位总股份1的70%,70%中包含劳动资本30%) 以资本为依据的股权。
*劳动股权(占本单位总股份1的30%) 以劳动力为依据一人一股,不管是最高官儿、还是环卫工人,一律绝对平等。这是为了体现经济地位的平等,与绝对平均主义无关,解决收入上的绝对平均则另行设置。参加本单位工作的资本家也同等。劳动股权不准相互转让、买卖、兼并、继承,因为这个股权对应的是人,人是不准买卖的 。这样可以杜绝图谋不轨的任何集股、集权的可能。
2、下面把以上名词演示一下借以帮助理解:
设:某单位总产值为1亿可分配红利为1000万即100%。
①参加分配的 总劳动股权:1000*(1-70%)=30%(这个30%是恒定不变的)这个金额安劳动股权分配到个人。
劳动股权获得可分配金额:1000*30%=300
②总资本股权获得可分配金额:1000-300=700
其中劳动资本获得可分配金额:700*30%=210(但是在劳动股权建立之初的第一年度不分配,留作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资。因为这个时候劳动资本还没有投资。 第二年度年终结算的时候这个金额安劳动股权分配到个人。
资本资本获得可分配金额:700-210=490(490中的30%转为下年度追加投资。这里的30%是不恒定的。 这个30%是资本资本为了同劳动资本初次平等投资而设制,以后随着劳动资本投资的增加,这个比率也随之加大)
以上是例举的是可分配红利的分配方式。
从上面已经可以看到,因为资本资本只有一个身份——资本股权,而劳动有“劳动股权、劳动资本股权”两个身份,所以劳动资本的投资比例会逐年增加而达到双方持平,最终把资本资本的投资全部挤出。 不参加本单位工作的资本家,理所当然地不具有任何名目的第二个身份。
这时候本单位所有职工都具有“劳动和资本”两个身份,根据“物质决定意识”的理论,由于本单位的物质利益与每个人密切相关,所以这种制度为集体主义精神提供了物质基础。真正做到“一损俱损,一荣俱荣。风雨同舟,扶舟共济”。 使得对立双方融合为上下一致的,以劳动为主体的共同利益集体。任何不规范的,伤害这个集体的行为都将直接关联自己的个人利益。共同遵循人类经济活动的目的,共同自觉地维护《规律》成了必然。
3、从这个制度可以看到,我们不是要没收资本家已有的家私财产,而是剥夺他的投资权力,这就最大限度地限制了资本逻辑,因此也就使“资本法权”失去了根基。由劳动逻辑逐步代入而逐步完成劳动法权的建立。 以上做到了真实意义上的经济地位的平等,为政治地位的平等奠定了基础,使劳动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凋零。特别需要警惕的是现行的所为“股份制”都是“按资论股”的,与本文没有共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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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便写出,所以有兴趣的诸君,可以根据上列原则构思。
作者:月亮恋歌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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