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乎 ?啥“马前卒”乎 ?
退休一年后落马的厅官处分通报近千字: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凤凰网11月6日载,李林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银行机构和银行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
那么,他是怎样“强势对待群众”的?很遗憾,报道似没有提到。不过,他接受私企老板宴请拿“好处”,恐怕是秃子头上的虱子 —— 明摆着的,双方少不了在饭局上“谈笑风声”,有的是“温柔”而无“收拾”更不用讲是“强势”了。李林其人,因他为攫取私利而“放下身段”,“马前卒”般地与老板打交道做朋友,在经济犯罪的深渊里无法自拔,最后呢,受到了应有的处理下场可悲。如果,我说是如果,“李四”或“王五”,善待“布衣”及老板等,敬畏老百姓的明察秋毫还有议论或意见(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的“后话”,即使有这样的概率也是显得足够小的。
当然,我这么说,并非以为,官员对百姓“弱势”对老板“强势”,这么的“倒过来”就好了。要是某个房地产公司老板遵纪守法,当地的官员却居高临下对其“吹胡子瞪眼”,这是错误的而不足为训。不过,一些情况表明,“主要矛盾”或“带倾向性的”在于,某些官员对普通百姓“强势”对“成功”型老板“弱势”。更有甚者,成为某某老板的“代理人”。行笔至此,不禁想起当年,四川简阳的王善武,在当市长期间,屡次收受一张姓大款的贿赂,后者这样嚷嚷:我叫他什么时候来,他就什么时候来……人民公仆乎 ?啥“马前卒”乎 ?
当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咱们就要练就刀刃向内的本领,时刻防范“心中贼”以立于不腐不败之地。鲁迅先生有云:横眉冷对千夫指, 俯首甘为孺子牛。而作为一个党员干部,反其道而行之,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那就是变了质、变了色、变了味,而“人将不人,官将不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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