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再好不用“价格改革”来“美言”
中新网1月12日电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介绍,2022年1—11月,美国、欧元区CPI中能源价格同比分别上涨约27%和38%,而我国CPI中居民水电燃料价格仅上涨约3%,汽柴油价格涨幅也明显低于美欧。
据报道,多条与“电费”相关的话题冲上热搜榜,许多网友表示,自己家12月份的电费比平时高了几倍。近日,不少网友发现,国家电网出现“拥堵”,戏称“大半个朋友圈都在查电费”。上海一位网友截图显示,11月电费147,12月电费524,翻了近3.5倍。上海市发改委回应,网传消息不实。目前,国家和上海都未调整居民电价水平,上海市居民用户继续执行2012年颁布实施的居民目录电价。
曾经,记者分赴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地对城乡低保户、小微企业主、农民、运输户等社会“末梢”群体进行调查,发现虽然国家已考虑到向“困难”群体倾斜,但由于各种价格要素呈现“叠加上涨”,对于部分“末梢”群体而言,却是不小的负担。今日之中国,经济是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大幅度提高,但至少像一些低保户,对物价的稍微涨一涨都显得“敏感”——当“明显的涨价”出现时,有待于发放价格上的补贴钱,才得以较为从容地应对这个“涨”字,他们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怀。
虽然,用电阶梯式收费,与涨价是两个概念,但是,却非完全是两股道上的车。某低保户说,“别看我们家用电省,那是因为不舍得。现在家里除了冰箱,空调啥的都不敢开,就这样每月还得100多度电”、“电表跑得‘快’,总想着再节约,做梦都担心跑电。”所谓“跑电”,就是进入了烙上涨价印记的“多付电费”之区域。其实,该低保户是“做梦都担心涨价”。
需要指出,有人对阶梯式收费“啧有烦言”一通,与各种价格要素呈现“叠加上涨”甚有干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给人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价格改革就是涨价,涨价就是价格改革。窃以为,如果是涉及到涨价的,再好,不用“价格改革”的说法来“美言”之,以维护改革的声誉、形象避免某种“社会情绪”的产生。这儿,笔者建议用“价格调整”来代之。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