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另外的路可走吗?
(1)
在这个不确定的时代,什么是确定的?确定的是,少量的人口,依靠丛林法则,占据了巨量的社会财富,这部分人口,会极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不确定的是,这样的现状下,是否能够维持常态?
(2)
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俗话说,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然而,二千年的时候,我三十岁,下岗了。当时,孩子才八个月,我离厂又离家,出去打工了。从此,我不再是主人,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换生存。从此,找工作,便成为了家常便饭。
那时候,在打工的厂外租着民房住,吃着小饭摊。那时候,正是地沟油泛滥的时候,正是三聚氰胺出现的时候。一身毛病说来就来了。
十多年的打工,我常常被痛苦和困惑折磨着。因痛苦和困惑而思考、而找寻答案。我所经历的这一切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必然?
(3)
这世界,仍然深陷丛林法则,强者在吞食着弱者。
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的斗争。人类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斗争的历史,无非是一个阶级胜利了,得到了利益,一个阶级失败了,失去了利益。
曾经闪现的光,现在暗淡了。在这知天命的年纪,晚上睡眠时间也少了,梦中,常常出现"遍地英雄下夕烟"、"苍山如海、残阳如血"的场景。
(4)
有另外的路可走吗?
哪里有什么另外的路。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这不过是一些所谓的精英分子,在社会矛盾发展的时候,患了幼稚病后,提供的一剂致幻的药。无论是右的精英分子,还是左的精英分子。
近期看了篇文章,是«人境网»发表的李陀的«对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来说,社会主义是什么?»的文章,文章以精英的口吻,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轻飘飘地定义为实验,抺杀了千百万人民群众流血牺牲的革命实践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文章的要义,在于以实验替代实践,实验无主体,或说主体是所谓的精英,实践有主体,或说主体就是人民群众!当然,当下,当人民群众重新成为个体,靠出卖劳动力这个商品存活,已经丧失了主体的身份。李陀的文章,显然是在为此而辩护。然而,人民群众终究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李陀的辩护,终究是苍白而徒劳的。
否定什么,肯定什么,从来都不是无关紧要的,这是行为逻辑的起点。
到本世纪中叶,还有二十五年时间,一万年太久,事物总是有发生、发展、灭亡的过程。运动是物理宇宙的铁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是人类社会的铁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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