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责任拯救全国集资诈骗案的受害灾民!
全国千百万集资诈骗案的受害灾民,看到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心里虽得到政府已重视此事而受点安慰,但早已欲哭无泪的灾民从文件里还看不到挽回损失的希望,春节的来临更使灾民们倍感伤心、凄凉!政府有哪个领导愿意倾听这千百万灾民内心苦楚的倾诉?这份文件要求对非法集资大案要案依法打击,妥善处置。还要求“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就此文件前后所提的两项要求似乎自相矛盾,又恰恰是政府没有加强金融监管措施,才导致这两年集资诈骗大案、要案频发!造成全国九成地区发生集资诈骗案大泛滥,使全国千百万受害老百姓顷刻间变成一贫如洗的无辜难民!政府能把这千百万无辜的难民说成参与非法集资一推了事吗?请看政府已统计的事实:据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2015年5月初透露,2014年非法集资诈骗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等均大幅上升,比2013年增长两倍以上,是历年的最高峰值。其中跨省案件133起,同比上升133.33%,参与集资人数超过千人的案件145起,同比增长314.28%,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364起,同比增长271.42%。另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对集资诈骗案已立案8700余起、涉案金额超千亿元,今年仅1至2月就立案2200多起、涉案金额346亿余元,波及全国31省份近九成地区。估计全国至今立案集资诈骗案已超过两万起,涉及金额几千亿,实属全世界极其罕见的金融诈骗大灾难。既然2013年全国各地已有多起集资诈骗案发生,作为为民负责的人民政府早该寻求案发的教训和政府应立即采取的金融监管措施。可是未见政府有任何相关监管措施出台。民众所能了解到的只有李克强总理说“法不禁止皆可为”,加上李总理2014年上半年曾说“为了盘活存量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可以允许发展民间借贷”,在2014年两会后,李克强总理在中外记者见面会又讲:“转变政府职能就是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说白了,就是市场能办的,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应该管的事”。许多私营企业老板正是以李克强总理的讲话为依据,纷纷出笼以高利息为诱惑搞民间借贷,但各地政府在民间借贷问题上没有很好领会李总理的说法精神,事实上存在着政府、社会、市场交织到一起时就更必需加强金融监管。正因为金融监管不到位,让集资诈骗嫌犯有机可乘,才导致2014年以来全国集资诈骗案疯狂式地大发案!加强民间借贷的金融监管这是今后务必需做的,而当务之急是政府必需妥善解决好当今全国千百万惨遭集资诈骗案大灾难难民的困境,才有利于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减少群体事件。为此,笔者建议:
一)集资诈骗案受害老百姓是响应李总理的号召“盘活存量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才把钱借给私营企业老板的,他们是集资诈骗案的受害人,政府不该把他们说成非法集资参与者而推托政府应负的监管职能。今年春节前后,各地政府应设“集资诈骗案”处理办公室,并派专人看望这场金融诈骗大灾难的灾民,给每个灾民送点抚慰金,以示政府对灾民的关怀。并倾听灾民对办案的意见。
二)集资诈骗金额两千万以上者的犯罪嫌犯,一律得判无期徒刑,其家人必需终生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按其偿还债务金额予以逐年减刑,偿还债务额达60%后,在提供可靠的担保人后方可准予“假释”,并继续履行偿还债务。
三)若债务嫌犯在未还清债务前去世者,其家人必须继续履行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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