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能让见义勇为者蒙羞
广西新闻网:偷狗贼撞树亡追赶男子被抓 检方认定证据不足没批捕。2016年12月08日 10:48 来源: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手机阅读
11月22日上午,王庆驾车追赶驾摩托车的偷狗贼,偷狗贼撞树,致1死1伤。临桂公安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王庆刑事拘留。11月29日,该局依法对王庆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期间,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持续报道。12月6日,临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批准对王庆的逮捕。临桂警方给王庆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我认为,警方因不学习党章、宪法、人民警察法,没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没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更没有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做法。
警方思想先入为主,把见义勇为的王庆,视为犯罪嫌疑人。他们自以为是警察,却丢掉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己做了违法的事还不知道呢。我要求临桂警方,公布执法的具体法律依据,让大家来评论,王庆的见义勇为,能视为过失杀人吗?王庆发现偷狗贼投稿,驾车追赶,是见义勇为行为。网民全都认为,王庆的见义勇为,理应受到称赞,弘扬。偷狗贼畏罪骑车逃跑,撞到树上死了一人,罪有应得,活该。哪来的过失杀人?!临桂警方的立场,站到哪里去了?临桂警方是站在保护英雄的立场,还是保护罪犯的立场?
临桂警方必须纠正错误,公开承认错误,向见义勇为者道歉。
(2016年12月11日08:02完稿,22:07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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