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丽:严打“村霸”为基层治理护航
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引发舆论关注。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突出打击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杜绝“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操纵“两委”换届选举。
近年来,在部分乡村里“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猖獗,一些“土皇帝”“土霸主”在村庄横行霸道,严重破坏了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了群众和国家的利益、伤害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可以说为农村基层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后盾。这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关注民生,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这种维护公正的法治精神也值得高度肯定。
农村经济发展的落后、个别基层组织人员为“村霸”充当保护“保护伞”、基层“两委”班子选举制度不健全、基层组织弱化等种种因素导致了“村霸”的滋生,也为基层治理造成阻碍。因此,要为基层治理护航,严打“村霸”刻不容缓!
严厉打击村霸,一要强化执法部门监督执纪作用,检察、纪检监察、公安、社会综治的协作配合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尤其要突出打击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二要强化农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要让广大农民掌握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要形成人人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这样,内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做基础,外有健康的法治氛围做保障,“村霸”等乡村恶势力就会失去滋生的土壤和空间;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民兵等组织,壮大农村社会治安力量,以强大的正能量震慑住“村霸”邪恶势力。
农村治,则国家安。当下之急,我们只有撸起柚子严打“村霸”,还乡村社会一个宁静,农民的权利才更有保障,国民的福祉才会渐行渐近,基层治理才会日渐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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