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荣:说说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劳动者的发展
一一对社会发展双规律与社会主义的思考(探讨稿)
( 提示:本文以社会发展规律的视角来观察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强国富民主义。假如,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展生产力即高度发展劳动者,国家强大,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同富裕,并且富裕的水平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中产阶级富人,那么还会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吗?这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不能回避的前进方向问题。事实表明,过去和现在的社会主义实践模式都不是终结的标准,都还是走在路上的有着曲折的社会发展探索的历史。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家里,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其初级阶段的发展自然地存在着创建时期、改革开放(后新经济政策)时期和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时期这样的三个历史时期。)
客观的社会事实是,人们的生存、发展与富裕离不开生产力;如果离开生产力,人类社会就无法存在,无法发展进步。一句话,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的生命线,是人命关天的极为重大的事情。奇怪的是,长期以来,有人轻视发展生产力,甚至批判发展生产力,还有人利用发展生产力。当然,人民群众是十分重视发展生产力的,因为它是自己生命延续与发展的保证。
一.生产力的表现是生产活动
劳动者运用劳动工具进行劳动,将劳动对象创造出产品,这就是生产的过程。马克思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1〉就是说,作为生产力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这两项是生产的基本要素,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二者表现为生产资料。”马克思语〈同1〉)相结合形成了生产。这表明,生产及其活动,就是生产力的表现。因此,我们平常说的发展生产力,就是指要发展生产。
二.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劳动者的发展
我们知道,在生产力构成结构中的包括工具在内的生产资料,凝结着的是劳动者的物化劳动,生产资料是劳动者创造的。正如毛泽东说的:“生产力有两项,一项是人,一项是工具。工具是人创造的。”〈2〉列宁也说:“全人类的首要的生产力就是工人,劳动者。”〈3〉可见,生产力的决定因素是劳动者。由此,我们可以说,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劳动者,就是发展与提高劳动者的思想文化素质、科学技术水平、本职工作的应用能力以及当家做主的本领,以取得先进的生产资料和高水平的生产能力,强国而富民。进而,我们可以说,发展生产力,就是要发展与创造生产力的基础条件,使劳动者能够共同生存,共同富裕,使劳动者能够得到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提高智力和体力。对于社会主义来说,人民共同富裕,并能得到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是高度发展生产力的既定目标。
三.生产力的活动产生社会发展规律
何谓规律?规律是事物相互之间本质的必然的普遍稳定的联系。列宁说过:“规律就是关系⋯⋯本质的关系或本质之间的关系。”〈4〉笔者对此的理解是,两个或多个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发生了必然的普遍存在的本质的关系;这种关系称之为规律,关系各方是相互作用的。规律是以判断来表示的。
人们进行生产,天然地需要并发生一定的相互之间的关系,以组织与管理生产、分配、交换,以更有效的提高生产的效率与质量。这种“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的关系、分配制度这三个方面。”(毛泽东语〈同4〉)马克思说:“经济学家蒲鲁东先生非常明白,人们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范围内制造呢绒、麻布和丝织品的。但是他不明白,这些一定的社会关系同麻布、亚麻等一样,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5〉所说的生产制造也即是生产力的表现,所以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一对关系。这对本质性的关系,在人类社会产生后的历史长河中,必然的普遍的存在着。就是说它是一种规律,是我们常说的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
关于上述的这对关系,马克思说过:“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的。”〈8〉“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6〉这“随着”和人们在“社会生产中发生”的含义说明,生产力对生产关系起着决定其产生存在的作用。马克思还说过:“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同6〉毛泽东也说过:“生产力是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力发展了,总是要革命的。”“工具要革命,它会通过人来讲话,通过劳动者来讲话,破坏旧的生产关系,破坏旧的社会关系。”〈同2〉以上革命领袖的论述说明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存在的应有作用。然而,事物与事物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作为被决定者的生产关系要为决定者生产力的发展服务,即为劳动者的发展服务。但是,在实践中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存在着适合与不适合的情形,它的表现就是对生产力在一定条件下起着促进或阻碍甚至破坏的作用,即作用与反作用。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当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者赚钱有利时,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当对私人占有者赚钱不利时,生产关系会束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在经济危机中私人占有者也会破坏生产力,劳动者失业增加,生产资料与劳动者分离,使生产力失去现实性。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关系是适应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由于社会发展规律的活动是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也会产生生产关系不适应与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所以我们要不断地调整和自我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结构,调整公有制的实现方式,使生产关系适合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那么,应怎样理解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呢?我们可以从如下视角来认识这个问题。一是社会是由人群组合而成的。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就是人群生存与发展的社会形式。而人群的生存与发展,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这对关系及其所产出的物质条件的存在与发展的表现。由此可见,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也可称之为第一大规律。二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构成为生产方式。然而,“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马克思语〈7〉),“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马克思语〈同7〉)就是说,生产方式制约与支撑着人类社会的存在,或者说它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存亡与发展,决定着人类社会的命运与前景。简而言之,生产方式的存在与发展进步,等于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进步。生产方式两大部分的组成内容,就是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内容。这条规律的运动发展,就是社会的发展进步。当生产关系变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出现社会革命,新的生产关系的性质代替旧的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时,社会就进入到一个新的进步的历史阶段。如果新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出现不相适合的问题,只要国家直面矛盾,解决矛盾,不断的将不合适的因素转化为适合的因素,社会就会继续向前发展。所以,我们要特别重视和运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这条社会发展的第一大规律,特别注重这条规律的决定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因为,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体,生产力的主体,解放生产力就是解放劳动者,发展生产力就是发展劳动者。
四.生产力发展的可靠保证在于社会制度的实践
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当生产关系产生后,需要产生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的一种机器(工具),来保护与促进生产关系的作用发挥,来统治与管理社会团体和人群。这个机器就是包括国家在内的上层建筑。这时的生产关系可称之为经济基础。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同6〉这里,存在着的是,有由政治(法律)的上层建筑和思想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构成的上层建筑,同由生产关系总和构成的社会的经济结构的现实基础即经济基础组合成的一对关系。这对关系,相互之间具有必然性、普遍性的内在的本质联系,是一种规律。由这对关系组合成的制度,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会制度。就是说,组成社会制度的两大部分即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是一种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规律。也可以说,这种规律的制度化、理论化的表现,就是社会制度的制度上理论上的表述。这种规律的运行活动过程,就是社会制度的实践过程。社会制度规律的作用,就在于上层建筑适合着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顺利发挥作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上所述,这对关系及其产出的物质条件发展了,社会就能发展前进。否则,社会会产生动荡,停止前进。新的社会制度替代旧的社会制度,这是社会制度的这条规律运动发展的反映。历史上的几种社会制度显示着社会发展进步的几种进程。它表明,这条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可说是第二大规律。
对于这条规律两个组成部分的相互作用,上面已经讲到,上层建筑的本能作用在于保护与促进自己适应的经济基础的作用发挥,协调社会成员各个人群之间的利益矛盾,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另一方面,“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毛泽东语〈同2〉)上面引的马克思的话是上层建筑竖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两位革命导师的结论是相同的。这表明,上层建筑的根源是在于经济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基础即决定因素,后者决定着前者的产生存在。就是说,“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语〈同6〉)“所谓经济基础,就是生产关系,主要是所有制。”(毛泽东语〈同2〉)所说的“决定因素”、“主要”,就是指事物的本质部分。由此可见,经济基础或说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本质之所在。由于生产关系中的生产资料所有者是生产与交换的组织管理者,生产力的发展者。故生产关系又是上层建筑所需的物质条件的提供者。
那么,社会制度规律(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规律(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相互之间的关系(或作用)是怎样的呢?我们从上面的论述里不难发现,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制度的产生与存在,为社会制度的存在创造物质条件。而社会制度既是生产方式的保护神,又是生产方式作用发挥的组织实现者。我们还从中可以发现,生产力决定着生产关系的产生、存在,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又决定着上层建筑的产生、存在。这三者相互之间是紧密关联着产生持久作用的,是不可分离的。它们自然地形成为一种双规律链。其间,如果说生产方式是母规律的话,社会制度就是它的子规律。总之,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了,即这两条规律顺畅运转了;社会制度就能使生产方式有序的运用与发展,提高生产方式的水平与效果;生产方式就能为社会制度不断的提供社会财富与有效的物质力量。这样,社会就能发展前进了。
众所周知,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同社会制度的发展与进步是同步的。这是因为,它们的发展规律是统一的连环的一个双规律链。社会和社会制度的发展过程,就是这个双规律链的运动过程。所以,我们要正确看待社会与社会制度,就要正确认识它们的规律,正确运用它们的规律。对于规律的认识前面已有叙述,下面要说的是对于规律的运用问题。这方面,我们应注意把握住它们的有序性、稳定性(这里的关键是要认清规律相关各方的定位)以及对立统一的关系。为此,我们要掌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制度的主要责任
在上层建筑一一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一一生产力的连环双规律链中,生产力定位于何处呢?显而易见,它处在规律链的基础地位上,是社会发展的两大规律的决定因素,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物质力量,是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即社会制度的主要服务对象。如果没有生产力的话,自然不会有社会制度的产生与存在。
因而,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的主要责任或说根本任务,是保护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就是保护与促进包括知识劳动在内的劳动者的发展,提高创造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增强他们的智力、体力,使他们能自由全面的得到发展。而要做到这些的基础是,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存发展条件,使他们共同富裕起来。社会实践将会表明,生产力的发展,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物质条件,人民得到共同富裕,又能推动生产力的更高度的发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们十分重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同6〉这是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的两个“决不会”的著名的论断,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前一段话是说,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即社会制度在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这表明,生产关系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后一段话是说,新的更高的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生产关系的出现,需要存在的成熟的物质条件,而这种物质条件是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的,否则它决不会出现,表明新的生产关系适合新的生产力发展。这些科学论断表明,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程度决定着新旧社会制度的变更。其实,前后两段话是紧密连接一体的。在这两段话前马克思说,当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同6〉这时原有的社会制度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已经发挥出来了。马克思接着还说,“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胎胞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同6〉所说的物质条件是生产力(劳动者)的表现结果,应是指劳动者和劳动者创造的生产资料、社会财富。当生产关系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产生社会革命时,从旧社会胎胞里成熟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使新的生产关系能迅速与扩大发展生产力。否则,社会革命不能彻底胜利,取得政权而出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也难以长久存在。这表明,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要具有适合自己存在的成熟的物质条件。当然,各国发生社会革命,取得胜利,出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所需要的已经成熟的物质条件是不相同的,要根据自己的国情,不能一概而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说:“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9〉列宁说:“显然,为了完全消灭阶级,不仅要推翻剥削者即地主和资本家,不仅要废除他们的所有制,而且要废除任何生产资料私有制,要消灭城乡之间、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这是很长时期才能实现的事业。要完成这一事业,必须大大发展生产力,必须克服无数小生产残余的反抗(往往是特别顽强特别难于克服的消极反抗),必须克服与这些残余相联系的巨大的习惯势力和保守势力。”〈10〉毛泽东说:“工厂内,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就农业来说,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农业唯一的道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不断地提高农业生产力,这是党在农村中工作的中心。”“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这样就为大大地发展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创造了社会条件。”〈11〉笔者在上边多引了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创始人的论述,是为了我们能更好的学习与深入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认识发展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毛泽东说,工厂以实现生产计划为中心,提高农业生产力是农村工作的中心;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所有制,是使生产力大大地获得解放,为生产大大地得到发展创造了社会条件。这里指明了:提高生产力是中心的指导原则;生产关系变化、发展与生产力发展的联系。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我们知道,作为社会条件的生产关系所有制,是为一定的社会目标服务的。就是说,社会生产关系的主要责任,是要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服务。这是社会发展规律的正常表现,也具体地反映出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情况。社会实践表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在相互作用中,两者会存在既能适应又不能适应的状况。对于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我们熟知的是,生产关系“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束缚与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其实,也存在着另一种不适合的状况,就是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产生后,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尚未成熟到能使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产生应有的作用结果而可能出现自身的存在危机。对于作为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来讲,如果物质条件不能足够实现社会主义优于或说能证明替代资本主义的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那么,社会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呢?我们来看看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创始人的回答:从上述马克思的两个“决不会”的论断里可以引申地看到,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条件可“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一文中说:“第十七个问题: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呢?答:不,不能,正象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同9〉恩格斯还说:“现代社会主义力图实现的变革,简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以及通过消灭任何阶级差别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为此,不但需要有能实现这个变革的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有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够彻底消灭阶级差别的资产阶级……但是生产力只有在资产阶级手中才达到了这样的发展水平。可见,就是从这一方面说来,资产阶级正如无产阶级本身一样,也是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谁竟然肯定说在一个虽然没有无产阶级然而也没有资产阶级的国家里更容易进行这种革命,他就只不过是证明,他需要再学一学社会主义初步知识。”〈同9〉列宁说过:”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在于:第一,无产阶级国家准许小生产者有贸易的自由;第二,对于大资本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国家采用资本主义经济学中叫做‘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新经济政策并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越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同10〉毛泽东于1956年12月7日同民建和工商联负责人的谈话中说:“上海的地下工厂同合营企业也是对立物。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要使它成为地上,合法化,可以雇工。现在做衣服要三个月,合作工厂做的衣服裤腿一长一短,扣子没眼,质量差。最好开私营工厂,同地上的作对,还可以开夫妻店,请工也可以。这叫新经济政策。我怀疑俄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了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同11〉上述革命导师们的思想是一致的。它反映了对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规律的具体运用。我们应深入地学习与理解。
前面说过,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得到共同富裕,是自然的事,也是社会发展规律的发展趋向。好比说,社会发展在到达至高无上的社会制度(共产主义)这座大厦前,存在着类似大门和长廊过道的一个过渡阶段,进入房门需要有“入门身份证”。而能取得惟一的这种身份证的,须具备两个资格条件:一是社会成员得到了共同富裕;二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优于资本主义,具有成熟的物质条件即能满足共同富裕的需要,能替代只是少数人富裕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科学社会主义是适应这种生产力(劳动者)的必然需求而产生的。科学社会主义所以是这样的新型的社会制度,其核心价值或说决定性的社会价值,就在于能实现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如果不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就表明生产力发展不能优于资本主义,就会失去人民的拥护,就不能替代资本主义,就难说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然而,共同富裕的目标,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生产关系的有效作用来实现的。无疑,这种生产关系的存在,需要成熟的物质条件,能使人民共同富裕。如果这种生产关系产生后,长时期(数十年)的不能使人民共同富裕,表明新的生产关系存在的物质条件还不成熟(表现为量的不足),生产关系的工作与生产力发展的成果不相称,不相适合,就必然会引起领导集团路线变更的选择和人民群众整体要求的失望,就必然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重大历史性的社会变革。对此,正常的情况是对生产关系作有控制的适当的调整,遵照上述革命导师们的教导,转入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和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的改革开放即后新经济政策的历史时期,就是说要有限制的“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存在”的物质条件,“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对整个国家来说,不是将公有制私有化,不是搞“全盘西化”)。这样,那些旧社会不良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就必然会沉渣泛起。这种情形正如马克思说的,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同12〉可以说,这种高度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会是“痛苦的发展史”。我们清楚,在当前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这种曲折的社会发展,并非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偶然的主观行为,它具有客观的必然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带有必需的阶段性的社会历史。其主要原因在于:(1)建国时物质条件的基础浅,原有的旧社会的上层建筑较弱(经济底子薄的表现),无产阶级的力量、人民革命的力量大于资产阶级的力量、反革命的力量,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2)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的工作与人民对物质条件的更高需求,两者的距离较大。(3)包括中国在内的这些国家原有的生产力水平较低,而现代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生产方式有了较高的发展,在全球经济与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国际环境下,存在对其加以运用,以高度发展生产力,使物质条件大大提高的可能。上面所述的事实表明,社会主义国家的类卡夫丁峡谷,不能跨越而正在通过,似乎与资本主义的某种缘分未了,还要续一段。这好比是,制造工厂的产品,要经过一道一道工序的加工制造,才能完成,每道工序都有自己独有的工具与任务,相互之间不能替代,也不能跨越一道工序,否则产品就造不出来或者会产生返工走“回头路”的现象。这工序论的逻辑事理,还是要论要讲的。改革开放即后新经济政策虽是一个长期的历史时期,但它必竟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发展时期,当必要的物质条件成熟到一定程度,就是说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生产关系应适时地再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合更高的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进而转向社会主义经济大发展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将国有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大大地扩大包括城乡集体经济在内的社会主义经济的比重,“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马克思语〈同12〉),真正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使社会走出初级阶段,走向社会主义的中级、高级阶段。以上所述,呈现出来的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由不相适合转变为适合的社会发展规律的轨迹,正如马克思说的:“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发展的。”〈同8〉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也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化发展状况。而生产关系的发展,标志着社会制度的发展进程。与之相对应的在资本主义时期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存在着人民站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创建时期、国家强起来的改革开放(后新经济政策)时期和人民富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时期,这样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个历史发展时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生产力的发展史。我们还可以看出:这种发展史的指挥棒,就是生产力的主体劳动者的共同富裕。由此可见,这种发展史是包括知识劳动在内的劳动者为主体的历史,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历史。
2.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核心功用就是使社会成员生存得好得到富裕
在社会发展的连环双规律链里,生产关系处于两大规律的中介部位连结点上。作为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是创造社会财富的组织者;作为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即制度基础。因而,它服务于生产力,又被服务于上层建筑。
事物的功用即使用价值。事物假若失去使用价值,就成为不可利用的废物了。这好比家庭电器那样,如果空调放不出冷气、热气,电视机不显示节目,冰箱不制冷,洗衣机洗不了衣服,热水器不能提供热水,抽油烟机不抽排油烟,空气净化器不能净化空气,手机、电脑无功能,或者是不合格的产品,我们还会购买它吗?人们对待社会制度也是如此。假如社会制度对人类没有功用的话,社会制度将会被人类抛弃。所以,作为社会制度的实践上的社会主义的标准,是在于能不能有用,是否是合格的“产品”,即是应有的功用标准。由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是社会制度的决定因素,因此它的功用,就是社会制度的核心功用。那么,生产关系有哪些功能和用途呢?一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具有发展生产力(包括发展劳动者的生产能力),组织管理生产,创造财富,交换商品(产品)的权利;具有确定分配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权利。二是生产关系通过自己的功能结果使人们有了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以及富裕起来的可能。在人类社会中,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创造生产资料,两者形成生产力,其表现就是生产。人们通过生产,创造出产品(商品),提供给劳动者自己和社会成员,作为生存发展的消费。这个无数的良性循环过程中,生产与财富的积累扩大,可以使人类得到富裕。但是,生产力的发展,是由生产关系掌握的。自从建立社会制度以来,生产关系中的决定因素,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就是说,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有权占有生产出来的产品,占有财富。然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有着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区别,因此所产生的核心功用是不相同的。私有制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是,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归生产资料(资本)私人所有者占有,劳动者对自己用剩余劳动创造的成果(利润),得不到分配的权利,由此贫富两极分化,只有少数人得到富裕。这是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核心功用。公有制生产关系发展生产力是,由于人民对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人人有份,故生产成果可以人人共享,劳动者按劳分配即按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成果来分配,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这是公有制生产关系的核心功用。
对于社会主义的功用,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创始人都有明确的论述。马克思说未来的社会是:“生产力增长再也不能被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所束缚了,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所有的人的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还是会增加。”〈12〉恩格斯说:“生产资料的社会占有⋯⋯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13〉列宁说:“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体工人,全体中农,人人都能在决不掠夺他人劳动的情况下完全达到和保证达到富足的程度。”〈14〉毛泽东说:“在土地改革后,农民发生了分化。如果我们没有新东西给农民,不能帮助农民提高生产力,增加收入,共同富裕起来,那些穷的就不相信我们,他们会觉得跟共产党走没有意思,分了土地还是穷,他们为什么要跟你走呀?”“现在要有新的利益给他们,这就是社会主义。”“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15〉革命导师们上述一致的论述,明确的指出:社会主义的核心功用是所有人的共同富裕。这个共同富裕,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分水岭,也是实践上的社会主义的价值标志和功用的合格标准即社会主义成败的标准,贫穷不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社会主义。我们如果尚未达到这个标准,就要继续努力。可以说,没有国强民富,就没有社会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强国富民主义。假如,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展生产力即高度发展劳动者,国家强大,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同富裕,并且富裕的水平大大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的中产阶级富人,那么还会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吗?(赞同“剧变”者其实质说到底不是为了向往富裕吗?)这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和真正的社会主义革命者不能回避的前进方向问题。事实表明,过去和现在的社会主义实践模式,都不是终结的标准,都还是走在路上的有着曲折的社会发展探索的历史。所以,我们都应该深入学习与认真践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创始人的上述教导。
从以上革命导师们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实现上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要有两个决定性的手段:一是迅速发展生产力,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二是劳动者平等地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成果。就是说,通过高度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的手段,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这是不可缺一的三位一体的同步进行的一个过程。这方面,邓小平有一段著名的话:“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15〉所说的本质,是指事物本身具有的决定事物的性质、面貌、功能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属性(性质)。就是说,本质是事物根源性的决定因素。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的本质,一般指的是公有制,而邓小平的这段话里并没有讲到公有制,表明他十分注重事物的工作表现的实效或说是公有制的行为结果。这样讲的理由是:假设将洗衣机比作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话,人们购买洗衣机,首先看重的是它能否洗衣服。毫无疑问,邓小平是熟悉这种常识的。他曾多次讲到过公有制,说:“总之,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同15〉我们知晓,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正是公有制独有的作用(表现)结果或说行为结果的集中表现。公有制与共同富裕是一体的不可分割的。共同富裕是公有制的延长线,两者是完整的一条直线。就是说,没有公有制,就没有共同富裕,没有共同富裕,就没有公有制或是变异的公有制。两者的关系是,如果公有制是一种产品的话,共同富裕就是这种产品的合格标准或说是行为标准。众所周知,公有制不是不起作用的僵死的制度,是要付之实践具有行为表现的。事实表明,只有公有制的行为结果或说使用价值即共同富裕,才能实证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性质,才能实证是合格的社会主义。现在,对社会主义有着不少的各种各样的认识和解释,只要是不讲或回避共同富裕的,都不是货真价实的科学社会主义,都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由此可见,邓小平的“本质论”是通过公有制的行为结果来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的,并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提供了佐证,与公有制是完全一致的。我们还可以看到,邓小平的“本质论”,有一条暗线,一条内在的中心线即生产力的发展就是劳动者的发展,消灭剥削就是劳动者不被剥削,达到的是劳动者的共同富裕。这表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能使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的劳动者得到发展,得到共同富裕。从而,使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有了可靠的保证。这正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之处。
我们不妨从人类社会的本原上来看社会主义的价值。我们晓得,单独一个人在自然界是难以长期生存的。人类需要人帮人的生存和生产,即需要共同生存,大家分工合作的共同生产,共同享有生产成果。就是说,共同生存与生产,共同发展与富裕的这种整体性、共同性是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客观需要,社会建设与发展的利益要以人民为中心。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就是为适应这种需要而创立的。它的核心功用,要通过公有制生产关系的有效作用才能实现。而这个作用的发挥,在实践上不是一帆风顺的,就是说存在着一定的变数。这是因为,从世界上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100年来的社会实践来看,除了敌对势力的破坏外,客观上存在着值得我们注意的有两个制度性的问题:
(1)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普遍的是由国家管理,由国家决定企业负责人。这种代管制在建立新政权的初始阶段是必要的,但长久下去就会存在变异的可能条件:一是代管集团产生官僚主义,脱离群众,或者官僚利益集团,不顾群众的核心利益。两者都没有把人民的共同富裕作为中心工作,甚至会形成使生产资料游离公有的半私有现象。二是将公有制(包括集体)大公化虚化,使生产资料的占有,每个人都有份的实有,变成为虚有。由此,公有制(包括经济管理与分配)与劳动者的距离越来越远,可望而不可及,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会造成公有制与劳动的分离。
(2)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功能,要通过包括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在内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简称为经济体制)的运行才能表现出来。如果没有经济体制的运行,所有制只能囿于理论形态之内或称之为死的制度如贴在墙上的纸。故需要在实践中运用与所有制相适合的经济体制,使所有制转化为实践形态。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它的长处是宏观上的计划指导与调控,短处是微观上行政指令式的供求调节不活。社会主义国家都处在初级阶段,原有的生产力水平较低,计划经济虽然能高度发展生产力,但是发展的速度高与发展的水平高、物质条件高,是有差别的,不能完全划等号,前面毛泽东说过,苏联从1917年到1956年近40年的计划经济(其中新经济政策两年),社会物资还不充足;加以还有着种种的原因(如科技水平、地球资源共同交换利用、经济管理体制的单一、政治运动的过多等等);长期以来,创造的社会财富仍不能满足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在经济增长总量的人均水平和社会财富丰富、普通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低于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这种对比的情况下,面对着社会物资匮乏(生活必需品凭票限购),人民生活的物质条件要大幅度提高的挑战问题,要走出困境,社会主义国家显然的必然的会对仅有的两种经济体制进行调整:一是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这会引起社会制度的全部改变。二是将两者取长补短的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在国家经济计划指导下有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是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第二、三项的调整,是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经济体制的多元运用。两者有着生产关系结构调整范围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然而,在市场调节,微观搞活上,有优势的市场经济,不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是传统的市场经济,都是有利于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赚钱的,是以资本与雇佣劳动为运行中心的,“不管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条件如何有利,只要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继续存在,就永远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马克思语〈16〉)这样,就会出现新生的资产阶级。对社会主义来说,新生的资产阶级及其企业,在国家的管理之下,与主导的公有企业共同发展生产力,由此社会进入一个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对于资产阶级,马克思说过:“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同16〉前面引用的恩格斯的话也说过:“无产阶级战胜资产阶级,以及通过消灭任何阶级差别来建立新的社会组织。为此,不但需要有能实现这个变革的无产阶级,而且还需要有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能够彻底消灭阶级差别的资产阶级”。〈同9〉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这些话,是很耐人寻味的。笔者理解到:一是消灭阶级差别的条件,就是消除剥削和生产力发展到能够使人民共同富裕。二是现代企业的生产,有着决策者、管理者、生产者三者分工合作的稳定常态。而在私营企业里,这三种岗位是由与之相适应的私有制产生存在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来承担的,如果不同的岗位,犹如不同的工序的话,那么在阶级差别消灭之前,用如上所述的工序论的逻辑说来,两个阶级的互相之间,是不能替代不能跨越的,这是客观的必然。此外,还有部分社会主义国家一夜之间发生剧变,走向曲折的道路。产生上述的这些社会变局,在原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带有普遍性,这是对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选择的反映,也是对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途径选择的反映,说到底是生产力的发展状态决定着社会制度的发展状态即双规律的表现,是生产力发展阶段的必然的社会历史,是不足为奇的。
对于下一步的发展趋势,或者说我们的对策方向应该是:习近平总书记说:“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迈进。”〈同15〉这里,平等参与,劳动者就要平等的参与生产和管理;平等发展,劳动者就要平等的参与发展,平等的得到发展,只有使劳动者占有一定的生产资料(资本),占有一定的产品,才能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众所周知,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是要与生产资料(资本)所有制相适合的,并为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服务的,只要在改革开放的成熟的物质条件的基础上,在国内企业里逐步发展、扩大生产资料(资本)公有制与按劳分配的范围,加大城乡集体企业的比重,让企业劳动者真正成为生产资料(资本)的实际所有者,剩余劳动成果(利润)的回归者,就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核心功用即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将改革开放时期转入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时期的必然趋向。为此,我们要选择的主要途径是:如马克思所说“工人群众自己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同12〉就是说,在私营和混合制企业里,扣除国家的必要的收入外,可以科学地测算出企业利润中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成果(大头)和净资本增值(先进的生产工具)的比例,让所有劳动者用自己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全年所得转化为资本(股份),投资于本企业。从而,劳动者获得利润的分配权利,并具有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的权力。这样,随着劳动者整体每年投资的积累扩大,将企业性质变成为真正的民营集体企业。劳动者将劳资融合为一身,为自己劳动,必然会充分调动起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持续高度的发展生产力。
这里,有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进步的两个过程。一是公有制实现方式的演变过程。就是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说的“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然后转向“社会主义的任务,不如说仅仅在于把生产资料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17〉进而使“产品占有方式: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和享乐的资料。”〈18〉就是说,生产资料国家占有、生产者占有、社会占有,是有差别的,三者是不能划等号的,国家是要自行消亡的;国有代管制要与生产者公共占有相结合,以便将生产资料所有权转交给生产者,转交给社会。上面所述的企业劳动者应当占有自己的剩余劳动,并转化为资本投资于本企业,就是使国有与私有的生产资料(资本)所有权转交给生产者公共占有的一种过渡形式的过程。这是使社会主义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为劳动者(已成为生产资料〈资本〉所有者)服务的过程,也是使阶级、国家走向消亡的必然趋向。二是按劳分配实现方式的演变过程。马克思说过:“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要不占有劳动的产品就不能占有财富。”〈同18〉随着第一个演变过程,就带来这第二个演变过程,即劳动者用自己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产品,投资于本企业而取得利润的分配权利。这是劳动者按必要劳动成果(工资)和剩余劳动成果(利润)进行按劳分配的一个实现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劳动者由占有生产资料(资本)转化为占有产品占有财富的演变过程。同时,我们知道,劳动者创造的利润,既是剥削的对象,又是富裕的源泉。这个过程,还是劳动者将自己创造的利润由被剥削的对象转化为自己富裕的源泉的演变过程。
3.上层建筑的有效功能是经济基础和社会成员的保护神
在社会发展的连环双规律链中,上层建筑处于经济基础之上的高高在上的顶层,地位显赫。它是统治者,是政权的中心,有着武装的强制力量。它是民主与专政对立的统一体。社会发展双规律告诉我们,上层建筑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是为生产力服务的。说到底,上层建筑是社会成员的服务员。如果“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毛泽东语〈同2〉)就是说,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是具有反作用的,可以改变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的性质,以更好的为生产力(劳动者)的发展服务,有利于社会成员的核心利益。
毛泽东说:“民主是一个方法”。〈19〉马克思说:“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是一切政治运动都应该作为手段服从于它的伟大目标”。〈同19〉众所周知,方法、手段、工具是为完成一定任务而服务的。就是说,包括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即人民民主专政在内的政治,是为社会主义功用的任务、目标服务的,是为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服务的。那么,工人阶级的经济解放这个伟大目标是什么呢?一是总体上最终要冲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束缚,就是要冲破“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马克思语〈同19〉)的束缚。因为它“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马克思语〈同19〉)二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生产关系,高度发展生产力,创造足够的物质条件,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阶级斗争、人民民主专政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强国富民的保驾护航的有效工具。它的主要任务有三:一是保卫社会主义制度,对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势力,给予强有力的回击,打败他们的进攻。二是促进与保卫人民的利益特别是核心利益(共同富裕)的获得和发展,为强国富民服务。三是保卫国家,保卫疆土。所以,上层建筑是社会主义的人民与国家利益的保护神。
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需要无产阶级的政党即共产党的领导,需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这也是一个社会的光明前途。
世界社会主义运动100年的社会实践告诉我们,如果人们的主观认识与行动违背客观的对立统一的社会发展规律链,过度的强调或扩大规律中的一方应有的定位,使事物的对立、统一两者分离,失去应有的秩序平衡,就会产生相反的两个极端的错误倾向,产生负面效果,社会动荡,影响社会发展前进。因此,我们在发展生产力上,既要反对见物不见人,脱离劳动人民共同富裕的倾向,又要防止不看重发展生产力的倾向;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既要反对将公有制私有化,去社会主义的倾向,又要防止止步于空论、虚化公有制上,不务实不发展公有制的实现方式的倾向;在上层建筑上,既要反对弱化与去掉四项基本原则的倾向,又要防止脱离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实际目标,当空头政治家的倾向。
100年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实践还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盛,人民共同富裕,才能继续向前走向共产主义。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4页,《资本论》第1卷第211页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
〈2〉《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19页
〈3〉《列宁选集》第3卷第84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10月2版
〈4〉《列宁全集》第38卷第161页,《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4-136页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8页,第2卷第8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2页,第219页,第2卷第616、617页
〈10〉《列宁选集》第4卷第11页,《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M]》第39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列宁全集》第35卷第534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
〈11〉《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6、81、373、374页,《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17页,
《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170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3卷[M]第97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2页
〈14〉《列宁全集》第35卷第470页1985年
〈15〉《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97、196页,《人民日报》2016-5-10,红歌会网习近平内部讲话全文》2016-5-1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111页,《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新华网2016-7-1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07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第925、926页人民出版社1974年
〈1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第561页,第4卷第516页人民出版社2009年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9、6页
〈19〉《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23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36页
(2017-2-19初稿 8-29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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