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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由之路

作者:正本清源 发布时间:2018-02-21 12:37:21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农业和农村工作一直受到毛主席、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的组织起来和发展不仅关系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顺利实现,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人民生存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解决好改革开放出现的“三农”问题至关重要。为了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党对农村进行了多次社会变革,形成了不同阶段的组合模式。对于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组合模式的变迁及其效果进行回顾和总结,不仅有利于我们坚持走好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道路,而且对于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组合及建国前农村社会组合的历史概况分析

  社会组合亦称社会的组织化,也就是社会管理模式,它既体现各种社会因素相互统一和相互协调的过程,同时也反映这种统一和协调的社会效果。社会组合有许多具体形式,这些形式可分为不同的类型,既有社会体系的组合、民族或种族关系的组合,也有政治的组合、文化的组合、制度的组合,以及规范的组合、功能的组合、特别是政治与经济相结合的组合等等。实质上,社会组合是社会成员和群体能够通过组织化协调来形成凝聚力、向心力和集体奋斗力,实现社会的更好生存和更有效的发展。在社会组合中,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关系的组合是关键,共同利益和发展利益的相关性是社会组织一体化的本质要求和根本特征,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是其决定性的根本基础。

  解放前,在传统中国的农村社会中,社会组合的力量并不主要来自于国家政权和政党的方针政策,封建社会国家权力的施行止于县政,即所谓“政不下乡”。正如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的:“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个形象而又独特的描述传统中国政治运作逻辑的‘双轨政治’模型。”费孝通还宣称:“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差序格局,是由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皇权政治在人民实际生活中,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这是由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特性所决定的。美国家族史专家古德也在其著作《家庭》一书中指出:“在中华帝国统治下,行政机构的管理还没有渗透到乡村一级,而宗族特有的势力却维护着乡村的安定和秩序。” 王先明在《近代绅士》一书中说道:“在传统中国社会的政治格局中有两个不同的部分,其上层是中央政府,并设置了一个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其底层是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吴理财在《民主化与中国乡村社会转型》一文中也指出:“在中国,三代之始,虽无地方自治之名,然确有地方‘自治’之实。自(秦始皇统一)隋朝中叶以降,直到清代,国家实行郡县制,政权仅止于州县。那时,乡绅阶层成为乡村社会的主导性力量,乡村公共事务主要由绅士出面组织,从而在客观上造就了乡村社会一定的自治空间。但是,与其说那时是乡村自治,还不如说是‘乡村绅治’。”

  所谓“乡绅阶层”,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返乡或长期赋闲居住乡里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他们可以说是“乡村精英”,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始终是封建统治阶级的组成部分,处在封建统治集团的在野派位置,是基于血缘关系和土地私有制的宗族势力及乡绅阶层,以国家政权的影响、传统文化和儒家伦理为支撑,共同维系着农村社会的松散组合,维持着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近代以来,帝国主义列强的野蛮入侵以及持续的爱国运动打破了这种形式上的稳定态势。近代中国的改良运动之所以难以取得成功,是由于封建势力的顽固和僵化,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瓜分,没有给中国改良的时间和空间,买办阶层的形成使得固有的封建势力勾结帝国主义,达成沆瀣一致的利益共识,既保证不被革命消灭,又可维护自己更多的利益。这样以来,就使得新兴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力量难以上台。中国的政权必然属于军阀和买办势力,混合着封建地主的落后,买办为外国势力的效劳,以及军阀的蛮横霸道。中国社会的改良,不具备西方经历过的那样的时间、空间和阶级力量。所谓的社会改良也根本不可能触动土地等生产资料私有制,军阀混战使农村社会呈现出愈加衰败的景象,社会混乱,阶层分化,权威秩序被打破,社会组合更加涣散,极端落后的形势亟待无产阶级革命,重建国家政权,进行切实有效的、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化现代化的变革。

  面对这种极端混乱的局面,各种政治力量都试图重新组合农村社会,但是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除了中国共产党,其他各种力量的社会组合努力都归于失败。究其原因,首先是只顾剥削阶级的利益,不顾劳动阶级的利益,其次是既没有触及,更没有根本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第三是既没有进行社会革命,更没有真正实现政权下设;第四,革命和政权是互为条件的,没有革命和政权的相结合,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农村社会组合变革的。所以,社会革命的成功,新兴国家政权的建立和成功下设,是以土地制度彻底变革为前提的,而土地制度的变革反过来又成为政权成功下设与稳固运行的支撑。

  社会重新组合,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利益的再分配。在农村社会,农民的利益主要依附在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上,然而,由于农村本身并不具备推动现代化的动因,组合的动力又必须依靠超经济的外部政治力量,这样,政权下设到乡村就成为关键。因此,要组合自然经济占主导和统治地位的中国农村社会,如果离开土地问题的彻底解决、缺少稳固的基层政权支撑,其努力往往是徒劳的。

  我国著名哲学家、近代史专家胡绳晚年曾经指出:“农村问题恐怕是最关键的问题,当时许多人也感到这个问题重要。阎锡山在山西搞自治,办村治研究院,桂系在广西搞‘模范省’,都表示自己有一套治理农村的办法。晏阳初、梁漱敏也抓乡村建设,搞和平改良。但他们都不能解决问题。蒋介石在农村问题、土地问题上毫无作为,这样实际上就把广大农村让给了(毛泽东和)共产党,其失败是必然的。”

  毛泽东带领共产党人发动农民起义,开展革命运动,首先在农村地区建立革命政权,正是成功地将彻底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与建立稳固的农村基层政权这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尤其以“组织起来”为根本方针,并辅之以群众路线、全新意识形态及其政治思想工作的召唤力、凝聚力和促进力,从而实现了陕甘宁边区和各革命根据地的社会重新组合,以及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社会组织广泛变革,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合作化和现代化进程,实现了农村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

  二、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村社会组合的历史变迁分析

  (一)以土地革命为前提的农村社会快速组合模式

  新中国成立之初,满目战争创伤,百废待兴,百业待建,新生的人民政权亟待巩固的紧迫任务,为了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迅速恢复和稳定农村社会秩序,同时也为了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即将开展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党在农村开展了土地改革和社会组合变革运动。在毛主席和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我国迅速形成了一套以土地制度变革为基础、以新生人民政权为支撑、伴随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新兴意识形态的强大影响力、采用自上而下的组织动员和自下而上的自觉参与相结合的高速组合模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快速实现了农村社会的重新组合和变革,并释放出巨大的社会组织化实践效能,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协调,也有力地支援了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巩固了新生人民政权的政治经济基础。

  其实,早在反帝反封建反官僚买办资本主义的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已经创立了红色政权和农村社会组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以瑞金为中心的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等农村革命根据地建立了红色政权,开展了土地改革和互助组、变工队、合作社等创办活动,开辟了农村社会组织化的新局面,积累了农村社会组合变革的新经验;还在各个农村革命根据地创办大专院校,开展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科学研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和领导骨干。

  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发表了《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主要讲道:“今天共产党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从农民群众中、工厂中、部队中、机关学校中选举出来的男女劳动英雄,以及在生产中的模范工作者,我代表中央来讲几句话。我想讲的意思,拿几个字来概括,就是‘组织起来’。边区的农民群众和部队、机关、学校、工厂中的群众,根据去年冬天中共中央西北局所召集的高级干部会议的决议,今年进行了一年的生产运动。这一年的生产,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成绩和很大的进步,边区的面目为之一新。事实已经完全证明:高级干部会议的方针是正确的。高级干部会议方针的主要点,就是把群众组织起来,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

  “整个边区,产生了许多农业劳动英雄、工业劳动英雄、机关学校劳动英雄,军队中也出了许多劳动英雄,边区的生产,可以说是走上了轨道。凡此,都是实行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的结果。”“ 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这是一种方针。”

  “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我们部队机关学校的群众生产,虽不要硬安上合作社的名目,但是这种在集中领导下用互相帮助共同劳动的方法来解决各部门各单位各个人物质需要的群众的生产活动,是带有合作社性质的。这是一种合作社。

  “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我们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的,我们的合作社目前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这又有几种样式。一种是‘变工队’、‘扎工队’这一类的农业劳动互助组织,从前江西红色区域叫做劳动互助社,又叫耕田队,现在前方有些地方也叫互助社。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位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决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这种集体互助的办法是群众自己发明出来的。从前我们在江西综合了群众的经验,这次我们在陕北又综合了这样的经验。经过去年高级干部会议的提倡,今年一年的实行,边区的劳动互助就大为条理化和更加发展了。今年边区有许多变工队,实行集体的耕种、锄草、收割,收成比去年多了一倍。群众看见了这样大的实效,明年一定有更多的人实行这个办法。我们现在不希望在明年一年就把全边区的几十万个全劳动力和半劳动力都组织到合作社里去,但是在几年之内是可能达到这个目的的。妇女群众也要全部动员参加一定分量的生产。所有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参加生产,变成好人。在华北华中各抗日根据地内,都应该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广泛组织这种集体互助的生产合作社。

  “除了这种集体互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外,还有三种形式的合作社,这就是延安南区合作社式的包括生产合作、消费合作、运输合作(运盐)、信用合作的综合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运盐队)以及手工业合作社。

  “我们有了人民群众的这四种合作社,和部队机关学校集体劳动的合作社,我们就可以把群众的力量组织成为一支劳动大军。这是人民群众得到解放的必由之路,由穷苦变富裕的必由之路,也是抗战胜利的必由之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学会组织群众的劳动。知识分子出身的党员,也必须学会;只要有决心,半年一年工夫就可以学好的。他们可以帮助群众组织生产,帮助群众总结经验。我们的同志学会了组织群众的劳动,学会了帮助农民做按家生产计划,组织变工队,组织运盐队,组织综合性合作社,组织军队的生产,组织机关学校的生产,组织工厂的生产,组织生产竞赛,奖励劳动英雄,组织生产展览会,发动群众的创造力和积极性,加上旁的各项本领,我们就一定可以把日本帝国主义打出去,一定可以协同全国人民,把一个新国家建立起来。”

  “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

  党在农村的社会组合,虽然是从变革土地制度入手,但却是以人民政权在农村基层的成功建立为前提的。全国广大的农村政权是伴随着军事胜利的步伐而逐步建立起来的,随着全国的解放,在农村,首先摧毁了原有的乡绅权威,建立起以工农为主体的新型权威,实现了阶级关系对宗族关系的替代;同时,通过大规模的剿匪除霸和镇压反革命的活动,清除了历史上长期危害社会的匪患和新出现的反革命破坏分子,安定了乡村社会秩序。这些举措为进一步实现农村社会组合提供了可靠保证。通过基层政权的组织动员,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目标的土地改革迅速在解放区展开。在这个过程中,党注重发动群众,广泛组织农民,其中,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四大行政区农民协会会员约达8800多万人。 同时,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动员方式(比如访贫问苦、地主恶霸批斗会、诉苦会、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会、经验交流会、文娱演出会等),推动社会组合在上下合力中顺利进行。值得注意的是,党和人民政府的这一组合过程伴随着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革命意识形态、总结交流经验、提高农民阶级觉悟的积极影响,广大农村不仅在短期内实现了利益的组合,而且实现了文化价值观的重建,进而带来了土地制度变革的迅速和高效。到1953年春,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分得4700万公顷土地和大量生产资料以及其他财产。

  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提供基础,推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从1951年9月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开始,党和人民政府就在农村推行了农村社会的再组合。这次组合以行政力量为主导,仍然采用上下结合与意识形态推动的方式,把分散的小农经济组织起来,由农业生产互助组到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高级农业合作社,改造成为适应工农业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需要的集体经济,迅速实现了农村社会的再组合。

  建国初期农村社会的组合,充分体现了农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显示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的巨大威力,以及农民群众高度的社会主义自觉性和积极性,其速度之快、程度之深、效果之好,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其革命化的方式更是使得组合效果,不仅体现于经济生活层面,更体现于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层面,实现了农村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多个层面的高度组织化,并产生了巨大的组合效能。

  (二)以人民公社政社合一方式的农村社会高度组合模式

  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并释放出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使广大农民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并涌现出进一步的社会化组合经验,党和人民政府在1958年便提出进一步组合农村社会经济,以利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加速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渐形成新的农村社会组合高潮,即人民公社化运动及其形成以生产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由于之前的土地制度改革和合作化运动已经形成了党在农村地区健全的行政体系和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因此,从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到1984年人民公社被改开强行下令解散前的26年间,我国坚持群众路线,采取了一个依靠人民群众创新智慧和开拓经验为先导,以政治权力的分级而民主逐级集中为前提,依靠强有力的总结推广经验、行政指导推广和深入的农民教育与政治动员,实现农村社会更先进的组合模式。也就是说,毛主席和党中央发现农民群众创造的先进新模式,一经总结和采纳,便形成统一意志,政治动员和行政落实就深入到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形成“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的三级行政管理与经营管理密切相结合体制。民主逐级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经营管理体制相结合,使得农村社会更加科学地高度组织化,近乎于准军事化,农村社会结构高度组织化、同质化,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就成为集体经济发展的必然目标,农村社会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自发地搞分散化和贫富两极分化几乎就不可能了。

  这种农村社会高度组合模式的力量和优越性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河南省新乡县七里营农民群众首创了“人民公社”,更加体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迅速得到农村农民群众热烈、广泛而积极的响应。它一旦出现就体现出了巨大的政治经济发展效能。因为这种集体经济社队组合体制,直接把行政体制和生产体制、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计划性和灵活性紧密结合起来成为组织化,特别是党的支部建在集体经济组织里,形成了强劲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奋进力。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强有力的农村先进社会组合模式。真乃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明确指出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其次,毛泽东曾经指出:“严重的问题在于教育农民,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合作化。没有农业合作化,就没有全部的巩固的社会主义。”党的政治教育和思想动员形成强劲的社会组织化奋进氛围,也就是说,人民公社的建立本身就是党的教育和合作化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展的结果。随着农民教育和政治运动的持续开展并不断深入发展,所铸就的强劲氛围为农村社会高效率组合模式提供了强大而持久的支撑,党和人民政府的农村社会组合能力表现得空前强大。第三,人民公社把政治利益与经济利益、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易于更好更有效地实行民主集中制。人民公社的事情有大有小,有急有缓,分别由公社、大队和生产队分级进行民主讨论,分级集中决策,既能有效地办好一般的事情,也能集中力量办好重大的事情,灵活机动,潜力无穷。既有利于农林牧副渔和工业化全面规划、协调发展,也有利于实现机械化和科学发展有利于不断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和社员利益。第四,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可靠基础,集体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农民共同富裕的强烈愿望,实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深受农民拥护,贫富两极分化的可能性被切实遏制。第五,党的组织建在集体经济的各级管理机构和社员组织里,直接加强了党对三农的领导,而且党员和先进分子直接在社员群众中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农民群众有了凝聚力量、不断前进的主心骨。总之,这就有力地遏制了农村自私自利、私有化、资本化、分散化的自发势力,维护了农村社会阶层的有机组织化,并成为这一模式强有力的支撑力量。

  农村人民公社作为新生事物,具有强大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以几十年来坚持人民公社制度的周家庄为例,很有说服力,而且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周家庄乡被号称是“最后的人民公社”,位于河北省晋州市中部,西距石家庄市50公里。土地面积18046亩,人口13564人。周家庄乡从1949年创办互助组,1952年建立合作社,1958年建成人民公社,1983年组建成农工商合作社。自1952年至今,始终集体统一经营,合作化组织化的体制一直未变,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和持续发展。一是在农业现代化上 ,早已实现机械化,正向科技、规模、高效、绿色农业迈进,建成1万亩小麦良种、3千亩红地球葡萄、2千亩鸭梨出口、2千亩蔬菜大棚、1千亩高档苗木等五个专业户化生产基地,还投资1700万元,筹建了奶牛养殖示范区。二是在工业化上,建起了阀门厂、彩色胶印厂、建筑公司、纸箱厂等集体企业10多家,农民离土不离乡,实现工业化致富。三是在城镇化上,进行了高标准规划设计,全乡(公社)早已统一建起了两层住宅楼房,并且现在又建设了更高标准的41栋住宅。四是在公共设施上,对全社所有街道进行了水泥硬化、绿化、亮化和净化,各项文化娱乐设施配套齐全。五是在社会建设上,为群众创办了养老津贴、退休制度、用电补助、集体负担新农合筹资、发放生活补贴等12项福利事业,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各项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15年,全社工农业总收入101123万元,纯收入24541万元,上缴国家税金2788万元,提留公共积累3819万元,人均现金分配13189元,人均纯收入18093元。集体公共积累比1978年前增长104倍,社员生活水平增长142倍,工农业总收入增长139倍。周家庄之所以取得如此惊人的业绩,主要在于他们六十多年来始终不渝地坚持合作化道路和集体经济,特别是改革以来他们实际上坚持了人民公社制度,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人民公社制度让他们有了腾飞和大发展,而绝不是什么承包到户、分田单干的结果,也不是独具什么优越的自然禀赋。

  1982年,强行撤销人民公社的形势下,周家庄的社员集体摁下红手印,共同明志坚持人民公社,义无返顾地选择继续走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体化共同富裕的道路。据报道,当时的支部书记雷金河曾向当时的河北省委领导写下保证书:“不分包到户,社员的收入可以高于分包到户的农民。如果干一年,我们没有其他公社好,我们就将地分了。”周家庄乡坚持人民公社模式,取得了显著成就,其实和华西村、大寨村、官桥村、南岭村、航民村、南街村等等一批坚持集体经济制度的乡村一样是坚持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先进典型。周家庄人民公社模式经历几十年实践检验,体现了极其顽强的生命力和可比性,是值得乡镇村庄社会组织化改革学习推广的先进典型。

  (三)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名的农村社会分化模式

  “邓氏猫门特色改开”,大搞第三次农村社会组织散合,与组织起来的根本方针背道而驰,说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是解散社队分户单干的模式。改开初期,农村社会组织分化的推动力的出现不是偶然的,首先来自邓氏老人走资派及其上层行政力量,特别是老走资派,他们大多出身于剥削阶级家庭和小私有者家庭,虽然参加革命几十年,始终不肯改造私有制观念和自私自利世界观和人生观,一旦掌权就搞特权,组成利益集团,谋求私利、贪污和腐败,立即着手复辟资本主义;而且也来自农村社会本身的自私自利力量,一些人私有制观念强烈,总是谋求自家富裕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实质上形成了农村内在倒退力量和上层外在资本主义复辟势力相勾结推动的结果。就前者来说,农村社会极少数人提供了分户单干的所谓“经验”,正如“邓氏特色猫王”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所坦白的:“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而外部推动力则主要是“邓氏猫门特色”上层政权的制度供给,即默认、促退和重建的制度,根据农村社会倒退的需要,适时提供并调整相应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农户单干和村民自治的实行、资本家“圈地”创办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等,初期农村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都是在这样的上下推动中实现的。在改开前期,伴随农村社队解散、社会生产力分散化的变革,不仅调动了一些农户的生产积极性,而且形成了农户自行经营管理。这一所谓改革的绩效就表现在一部分家庭确实富起来了。但是,改开之初提出的口号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共同富裕”。“先富”政策实行的结果,使贫富两极分化、差距急剧扩大,使中国的基尼系数,2011年已达0.55,2015年已达0﹒57,早已越过0.4的警戒线。改开三十多年来,只出现农村社会阶层分化、贫富两级分化、社会组合倒退只剩农户、自私自利和雇工剥削、黑恶势力猖獗等矛盾增加等新情况,始终未出现“邓氏猫门特色”鼓吹的先富帮带后富的现象。

  从具体实施进程来看,所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安徽省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十八户农民摁手印要求分田单干,美其名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推行的,是农村经济体制倒退改革的新产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个农户单干分化模式强行向全国推广,到1983年初,据统计全国农村已有93%的生产队实行了这种“责任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撤销了人民公社,实际上公社、大队和生产队这三级集体经济管理组织都不复存在了,代之以乡镇和村级政权行政机关,说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实际上就是农户单干,与旧社会没有什么区别,根本就没有集体经济组织了。农村社会分化模式的运行,确实使少数农民富起来了,但两极分化,少数农户富裕了,多数农户贫困了,出现了长期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违背了中国共产党和农民群众维护公有制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的初心。

  所谓“三农”问题,主要表现为三大难题:一是城乡差距迅速扩大,城市发展很快,农村发展严重滞后而衰败,影响到工农联盟。二是农民收入少,负担沉重,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而且贫困人口越来越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十分困难,影响到安定团结。三是农村文化教育建设也存在着与城市的巨大差距,农村文化教育的发展严重滞后,以致农村劳动者个体素质普遍欠缺,尚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严重制约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建设。

  随着改革的深入,改革前期所释放的一点所谓绩效已经微不足道,并伴随着一系列新问题的出现,农村社会阶层不断出现新的分化,之前以制度供给为主的行政权力在社会组织分化中扮演主导作用,并伴随行政腐败和黑恶势力的发展,村民以户为单位被迫自治的倾向逐渐凸显,农村社会内在的组合凝聚机制失灵。农村乡镇政权的腐败和村霸的出现,加剧了村民与村委会、乡镇行政机关之间的紧张关系,使各种矛盾凸现。同时,伴随着大批农民离土离乡外出进城务工活动的大量出现,农民流动性增强,农村社会呈现衰败景象,青壮年劳动力和骨干人才流失、基础设施年久失修、公益和文化事业更是少人问津。尽管多年来中央每年连发“一号文件”,一再加强对于“三农”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出减免农业税、投资扶贫和拨款救济等惠农政策,也无济于事,因为国家扶持的资金一般落入有权有钱人、既得利益者和黑恶势力的腰包,“三农”仍然难以走出困境。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强烈呼唤农村利益关系的再调整和社会再组合,重新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光明道路。

  三、农村社会组合模式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启示

  从农村社会组合的动力因素、发展方向和具体方式来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会组合大致经历了以上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社会组合都伴随着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种关系的调整,其核心是利益关系的根本变革。通过前两个阶段同方向递进的变革,我国农村社会实现了几千年来的彻底变革,不仅经济制度已经彻底改变,而且政治、社会及文化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使农民获得解放,当家作主,逐步迈上共同富裕的幸福道路,涌现出巨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凝聚力和创造力。第三阶段的变革,却由合作化集体化倒退到农户分散单干,出现了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尽管三个阶段的社会组合都是从土地制度入手,以政权为支撑,形成各自的组合体系,但动力、方向、具体方式和组合绩效截然不同,不同社会组合的经验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新中国成立近70年来,农村社会组合明显根本不同的历史经验教训,对于我们在社会主义新时期进行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迪和借鉴意义。

  经过近70年来不同的社会组合和变迁,使当前农村社会性质和状况已经发生了与前三十年根本不同的巨变。一方面,经前后社会组合效果的比较,使农民群众对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的记忆犹新,追求共同富裕的愿望更加强烈,社会主义组织化和现代化的积极影响在加深;另一方面,由于社会阶层的分化、贫富两极分化、基层权威秩序瓦解、党在农村的领导弱化,农村社会逐渐形成以家庭(而非家族)为单位的分散组合,呈现出“对内凝聚力降低、对外依附性增强”的局面,整体结构松散,组织化程度不再。就农村内在关系而言,与城市社会的高度组织化相比,农村社会结构呈现分散的状态,内部自我凝聚力消失,这不仅制约了乡村内部矛盾的化解能力,而且降低了农村本身的吸引力,加剧了优秀骨干人才外流,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就城乡关系而言,在全国整体社会结构中,农村社会对城市社会的依附性增强,并处于边缘化和相对衰落的状态,这就加剧了原有社会结构的瓦解,加之其内部的分散化结构,集体凝聚力消失,从而削弱了农业本身抗风险的能力。当前农村社会的这种结构,导致了社会阶层不断分化、内部冲突和社会问题凸显,治理瓶颈亟待突破,多数优秀骨干流失,急待新的组合力量,进行农村社会的集体化再组合,否则,增强和发展农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现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共同富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习近平同志在十多年前视察闽东的经济情况时,曾敏锐地意识到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对闽东摆脱贫困的重要性。他说:“在扶贫中,要增强乡村两级集体经济实力,否则,整个扶贫工作将缺少基本的保障和失去强大的动力,已经取得的扶贫成果也就有丧失的危险。”习近平担任总书记后,仍然十分关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把握时代特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农民富,国家富;农民强,国家强。”我国农业人口众多,只有不断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我们国家才能走向繁荣富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只要我们善于聆听时代声音,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二十一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一定能够展现出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也是一个深刻的社会组合过程,其意义不仅在于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更在于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解决当前农村发展中的一系列突出问题。与之前各个时期的组合路径不同的应该是,新时期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眼于农村本身,力求通过挖掘农村社会内部的组合潜能,总结和吸取“队为基础,三级所有”的社会主义农村集体经济历史组合经验,在实现农村社会组织化的同时,提高农村社会的自我组织能力,从而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员优秀骨干积极带头、政社合一、三级凝聚、有计划发展的格局。通过以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的社会再组合,为未来农村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相应的制度框架和组织基础,并为将来农村社会的进一步组合提供可资参照的组合路径。要探索一条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组合路径,离不开对我们党历史经验的回顾和总结,这就需要结合农村革命根据地,特别是建国以来农村社会几次组合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真理,纠正错误;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时期农村社会组合的方向、机制、动力、框架及组合重点,努力形成符合我国农村社会实际的党领导的良性治理模式,推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持续稳步协调高效发展。

  (一)坚持 “组织起来”的根本方针,把握好社会主义组织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作了题为《组织起来》的重要讲话,把群众“组织起来”的思想具有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深刻的社会革命历史背景,更有极其丰富的内涵。“组织起来”是毛泽东同志率领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极其重要的思想,也是更好地聚集人民力量,克服困难、战胜日本侵略者的强大法宝,对于社会主义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实现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艰巨任务和推进党的群众组织工作、密切党群关系都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

  1、毛泽东提出把群众“组织起来”理论的由来

  一是经济发展的需求。组织起来的直接目的,是为发展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根据地的社会生产,克服经济困难,指出一条明确的前进道路和具体可行的战略实践机制。从1940年起,日本侵略者对中共领导的各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实施囚笼举措和经济封锁政策,企图消灭中共领导的抗日政权及其武装力量;国民党掀起反共浪潮,不仅停发了抗日行政费用和军费开支,而且对解放区实行经济封锁,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和财政遇到了极大困难。人民群众供养根据地政权和支援前线军队的压力越来越大,担子越来越沉重,再加上强壮劳动力缺乏、生产工具简陋、生产力水平低下,群众生产劳动积极性不高,革命情绪低落。如何调动革命群众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和革命热情,扭转低迷的经济形势和严峻的革命形势,是当时共产党面临的主要任务。毛泽东深刻分析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指出我国农村的生产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生产,这种分散的农户个体生产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只有改变原有落后的生产关系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通过对个体单干生产劳动形式的改变,改造旧中国原有的社会生产关系模式,逐步探索适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模式。因此,通过新的形式把群众组织起来,凝聚智慧,壮大力量,形成为一支集体化的劳动大军,提高劳动生产水平,增加粮食和棉花等产量,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打好社会经济基础,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共中央思考的首要问题。

  二是文化背景的考虑。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民众心理普遍认为,安居乐业是其理想,至于政治和军事,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一种职业,民众的集体观念和国家意识淡薄,对民族、对国家认同感不强。革命先行者孙中山认为,“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毫无组织性可言。正是这种散乱软弱的社会状况给了帝国主义侵略者可趁之机,中国变成了任人宰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一盘散沙”的社会状况让中国人民付出了百年来不断流血的沉重代价,改变这一社会状况刻不容缓,如果再不组织起群众的力量共同反抗帝国主义的侵略行径,“国将不国矣”。毛泽东认为,“日本敢于欺负我们,这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克服了这一缺点,就把日木侵略者置于我们数万万站起来了的人民之前,使它像一匹野牛冲入火阵,我们一声唤也要它吓一大跳,这匹野牛就非烧死不可。”因此,将群众“组织起来”,形成强大的集体力量,改变我国“一盘散沙”的国民特性和历史面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民力量,使分散的力量凝聚成为集中的力量,使分散的行动组织成为集中的行动,从而使处于个体状态的社会成员成为一个强有力的社会集合体,为正在进行的革命事业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也为中国人民的民族和国家认同感的树立和增强,深深埋下种子,给予强有力的战略培育。

  三是组织理论的延伸。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需要建立一个具有高度稳定性、延续性的严密组织系统。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其他的武器”。“党应当是组织的总和,党的力量在于组织”,党就是运用组织的力量来发展的。毛泽东一直将组织视为是革命成为可能的不可或缺的手段,在继承列宁组织建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将“(党)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建党、建军的一项基本原则,紧密了党组织和广大指战员的关系,促进了党组织的壮大和人民军队的发展。1937年5月8日,在延安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提出:“无产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广大群众,有待于我们宣传、鼓动和组织的工作。”根据革命和建设的形势变化,毛泽东及时创造性地将建党思想延伸到社会组织建设中来,提出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坚定不移地领导和影响群众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提供了理论指导。

  四是强化群众路线的要求。党的群众路线历来是毛泽东思想的三大作风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实行的根本路线,让群众“组织起来”就是群众路线在现实社会和实际工作中具体运用的体现。针对党内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在日常组织领导工作中,官僚主义、缺乏群众观点、脱离群众、不依靠群众的实际情况,毛泽东特别强调:“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这是一种方针”。只有把群众认真组织起来,开展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在社会管理和生产活动中贯彻、体现、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才能形成“一个广大的运动、一个广大的战线”,为渡过经济困难、取得抗战胜利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

  2、毛泽东“组织起来”的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

  一是组织起来的范围。其范围包括陕甘宁边区和其他抗日根据地的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人士。毛泽东指出,把群众组织起来,就是要“把一切老百姓的力量,一切部队机关学校的力量,一切男女老少的全劳动力半劳动力,只要是可能的,就要毫无例外地动员起来,组织起来。”对军队组织来说,既要打胜仗,又要搞好生产,努力做到自我供给;机关学校除了日常工作外,也要积极生产,实现蔬菜自给;农村要将分散的个体小农生产组织起来,在集中领导的方式下,互相帮助,共同劳动;工厂里的工人更好地体现组织化程度较高的特点,调动劳动积极性,提高生产效率;小手工业者要组织成相当规模的合作生产形式,在资金、技术、劳动力、工具、设备等方面相互结合、相互帮助。“所有的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参加生产,变成好人。”

  二是组织起来的形式。广大的人民群众动员并组织起来实属不易。如何将庞大而涣散的人民群众调动起来并组织好,是一个值得深思和研究的大问题。毛泽东在学习和借鉴苏联经验的基础上强调:“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组织群众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主要有四种合作社形式:集体互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包括生产合作、消费合作、运输合作(运盐)、信用合作的综合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运盐队)以及手工业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又有很多样式,比如“变工队”、“扎工队”、“耕田队”等。在陕甘宁边区,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参加了民众组织。例如,“各业工人已95%加入工会,农民全体加入农会,妇女70%以上加入了救国会,青年绝大多数加入了青年救国会,商人也组织了商会,儿童组织了儿童团,此外还有各种抗日救亡团体及文化技术性质的组织。”边区和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每人至少加入了一种组织,有的还加入两个以上的团体,社会实现了组织化。

  三是组织群众的原则和方法。由于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参差不齐,要把广大群众动员组织起来,首先,要建立在群众平等自愿参加的原则之上。毛泽东强调:“无论叫什么名称,无论每一单位的人数是几个人的,几十个人的,几百个人的,又无论单位是由全劳动力组成的,或有半劳动力参加的,又无论实行互助的是人力、畜力、工具,或者在农忙时竟至集体吃饭住宿,也无论是临时性的,还是永久性的,总之,只要是群众自愿参加(绝不能强迫)的集体互助组织,就是好的。”其次,要处理好对人民群众的给予和索取的关系。毛泽东强调正确处理给予和索取的辩证关系,在解决救国公粮等问题上先予后取,多予少取,赢得人民群众信任。还要克服党内存在的脱离群众的军阀主义、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等不良思想倾向,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成为更好的有条理的道理和办法,然后再告诉群众(宣传),并号召群众实行起来,解决群众的问题,使群众得到解放和幸福。

  3、群众“组织起来”成效显著

  一是生产得到了大发展。在当时的陕甘宁边区和各革命根据地,劳动力十分缺乏、劳动工具非常简陋、生产力相当低下的情况下,通过组织起来,开展大生产运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在短期内“自力更生”、“生产自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使抗日根据地和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复苏,发展形势良好。以农业为例,劳动效率和生产力的提高,极大地增加了农业产出。如陕甘宁边区的耕地面积,1937年仅有860万亩,1940年增加到1170万亩,1943年又扩大到1330多万亩;从植棉面积看,1939年为3767亩,1940年增加到15177亩,1943年为150287亩;1944年,粮食产量比1937年增长70%,从1943年起,边区的粮食消费已经自给有余。

  二是壮大了革命力量。让群众组织起来后,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军民关系、官兵关系都得到了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积极投入到轰轰烈烈的革命和生产活动中,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不断高涨。就拿八路军、新四军来说,力量空前壮大增强,“人人各个不但会打仗,会做群众工作,又会生产”,就不怕任何困难,就将“无敌于天下”,为抗日战争乃至中国革命的胜利积蓄了强大的力量。

  三是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组织起来的各种团体,起着联结党与群众的纽带作用,党员干部深入群众,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加抗战,将各行业、各层次的群众统一到民族抗日斗争的大集体中来,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得到不断巩固,也为如何构建、发展和领导组织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

  四是促进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组织起来的过程就是革命的过程,就是建设的过程,就是社会理想不断实现的过程,同时也是阶级意识萌发,革命信念坚定,以及此后国家观念产生的过程。通过组织群众,不仅积聚了革命力量,而且党的组织模式、组织影响渗透进了陕甘宁边区和抗日根据地的各个方面,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包括农村在内的社会思维方式和组织结构,促进了新的社会关系模式的形成。

  (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核心作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责任,努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化现代化建设、带领农民共同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文明进步等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

  充分认识坚持和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对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化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采取一系列有力举措加以推进。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党委坚持把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完善制度机制、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希望。但面临的形势还十分严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资本化同步推进,农村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农村社会阶层更加多元,农村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优秀骨干人才更加流失等等,给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带来了许多难题。由于撤销农村人民公社,农村基层党组织由集体经济社队退居乡镇、村级行政机关,集体经济名存实亡,社队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被虚化,部分村级政权的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农村有文化的优秀中青年党员外出进城务工,“留守”党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现象突出,党组织骨干 “人难选”;所谓农户承包经营实际上就是家庭单干,自私自利,各顾个,松散化,失去了党组织直接领导、党团员优秀骨干模范带头表率、社员集体民主集中制的智慧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等等,基本失去了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导致农村衰落破败,形成长期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

  面对新的形势和社会经济组织化现代化的繁重任务,面对新的矛盾和问题,农村集体经济亟待恢复、巩固和发展,迫切需要社会行政管理与社队经营管理重新融合,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融入集体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缺失,只能改进提高、不能任其缺失,涣散不前。各级党组织需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建战略方针,把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社队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恢复到位,抓实抓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和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化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有力支撑。

  (三)进行土地制度再变革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现代化建设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要以稳定作为前提,农村稳定是全国发展大局稳定的基础。在我国农村的社会变革中,土地制度问题始终居于基础地位,具有根本性。建国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变革,都是以土地制度的变革为前提的,我们党坚持“组织起来”的方针,对农村社会的组合,都是从土地制度入手的。土地制度在社会组合中所发挥的作用,不仅在于其经济基础和发展功能,更在于其社会凝聚和稳定功能。从建国以来农村社会的三次大组合的历史演变来看,前两次组合,以集体化为方向,达到组合稳定和发展的最大绩效目标,即使在继续革命、政治运动不断、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下的建国初期初步发展的历史时期,我国农村社会仍然保持了基本稳定。然而第三次组合,却以分散化为方向,导致倒退、破坏而衰败。

  在新时期农村社会主义组织化现代化建设中,农村社会发展亟需第四次组合,理应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第三次社会组合所产生的绩效不断降低、阶层分化再现、贫富两极分化重来、矛盾突出、社会涣散和治理瓶颈等问题而进行。为了实现组合过程的积极稳妥而有效,仍然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着重于土地制度的合作化变革。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制度在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土地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产值比重持续下降,其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在不断弱化,与此同时,保障社会稳定的功能却持续上升,农村中转移出去的大量劳动力,虽然参加了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却特定为“农民工”,不认为是“工人”,常受歧视,讨薪困难,并没有获得可靠的政策保障,户籍和身份制度等限制条件使他们又不可能完全脱离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农民抗击经济风险的能力弱化,土地制度在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上的作用不可忽视。因此,新时期土地制度的变革更应该着重考虑土地的社会稳定即保障功能,在有计划地实现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和土地利用集约化的过程中,使农林牧副渔各业和工业化综合发展,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条件,是新时期农村组织化现代化建设需要处理好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历史的经验教训证明,农村社会组合是一项系统工程,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只能前进,不能倒退,必须在组织化合作化集体经济稳定发展中才能实现,各项组合措施都必须考虑到我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现实状况,必须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土地存量得到保障的同时实现结构性、集约性和增量式的发展。

  (四)认真落实基层民主集中制是农村社会组合的关键

  在建国初期农业合作化和政社合一时期,农村社会组合的推动力量主要来自党的正确领导和政府认真落实的积极推行力,以及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化组合速度快、凝聚程度高。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说是组合,其实是散合,主要来自农村小农自私自利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即少数农民分田单干的愿望,政府以制度供给为主,散合虽然容易,但绩效甚微。在社会结构复杂化的同时,原集体经济的有机凝聚结构不复存在,说是注重基层民主作用,却没有了民主得以运行的机制,农户单干使利益分化,农村治理遇到社会阶层分化和贫富两极分化,社员大会不复存在,集中制也就随之丧失了。随着改革的深入,农村社会还逐步出现了行政扩权的倾向,基层治理曾一度陷入困境,社会组织化和内部凝聚力丧失,新时期的农村社会组合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要勇于纠错。

  在社会主义新时期,农村组织化现代化建设中所要进行的社会组合、组合对象、组合的社会和政策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面对的是复杂而开放、松散而弱化的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不仅需要调整经济利益关系,而且也需要调整政治利益关系,再次迫切需要依靠党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行政权力的大力推行,而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共同富裕方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新的社会化组合机制。其中,自上而下的政治动员与基层民主讨论相结合,总结交流华西村、南街村和周家庄等坚持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和共同致富的先进经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是关键。农村基层民主集中制落实现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行政化倾向严重,另一方面是缺乏制度规范,一些乡村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资源和话语的操控,很容易促使社会矛盾激化,不利于基层治理的健康发展。因此,很有必要重新认识和高度重视基层民主集中制的恢复、巩固和发展问题,下定决心,积极探索,克服一切困难,坚定不移地落实社队组织及其民主集中制,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增强农民集体凝聚力方面的作用,推动我国农村社会组织化,实现既稳定有序而又充满活力的社会现代化。

  (五)农民的再组织化事关调整国民利益和力量的均衡

  社会组合也是一个利益和力量调整的重要过程。农村社会组合不仅事关农村内部利益的调整,同时也涉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利益的协调、各种力量的配置、国家整体发展目标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要实现组合目标,就必须重视各方利益和力量的均衡。回顾建国以来的我国农村的社会组合,可以看出,调整利益和力量的均衡是社会组合绩效大小的重要因素,无论哪一方的利益和力量的考虑不周到,都会导致组合绩效大打折扣。建国初期,党对农民的动员及组合,成功地激发了农村自下而上的参与热情和发展积极性,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业合作化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发挥了国民经济雄厚基础的夯实作用,使各行各业的利益和力量都得以迅速发展和壮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的第三次组合,实为散合,虽然名义上也尊重了农民的意愿、利益和力量问题,其实很遗憾只尊重了小岗村少数要求私有化分田单干农民的意愿,而忽视了绝大多数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集体经济和共同富裕农民的强烈要求,结果撤销人民公社,推行分户单干制度,集体经济社队组织不复存在,出现了农村社会阶层分化和贫富两级分化,形成长期难以解决的“三农”问题,拖了各行各业协调发展的后腿。

  新时期我国农村社会主义组织化现代化建设中,分散的小农经济很难适应高度组织化现代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迅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组合过程,就必须实现农民自身的再组织化,坚持走社会主义公有制共同富裕集体化道路,这样才能扭转其在资源、信息和话语权等方面的不对称、不利地位,发挥其组织优势,增强其民主集中制的能力,形成相应的农村社会内在强大动力,进而有效发挥其作为组合主体的作用,成功推动社会组合在各方利益和力量的相对均衡中实现。与此同时,横向的农民组织也将为农民之间内部利益的均衡和调整提供平台。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基于互助合作基础上的现代化社队(既有别基于血缘基础之上的家族组织,也有别基于权力基础之上的政府和选举博弈基础之上的基层民主自治),将为农民提供另一个内部利益调整的空间,为农村的内在组合,即农林牧副渔和工业化提供组织框架,并相应地承担起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建设任务,实现农民的公共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各方利益和力量的搏弈和调整中,实现农村社会的有机组合化,推动农村社会良性治理结构的形成,加速农村社会主义组织化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

  2、《毛泽东文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2月—1999年6月先后出版。

  3、毛泽东:《组织起来》(1943年11月29日),《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33页。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

  5、习近平:《摆脱贫困》,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8月出版。

  6、王晓荣 李 斌:《建国以来农村社会整合模式的历史变迁及经

  验启示》,《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

  7、龚 云: 《毛泽东与中国农民问题》,人民网-理论频道2013年12月25日13:39。

  8、龚 云:《晚年毛泽东对共同富裕道路的探索》,人民网-理论频道2011年07月08日14:4。

  9、陈丽芳:《延安时期毛泽东“组织起来”思想探析》,《北京党史》2011年09月16日13:27授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独家发布。

  10、陶冶:《究竟怎么看人民公社的解体?——与杨思远教授商榷》,新浪博客—红-色-理-想的博客转载(2012-09-05 09:43:02)。

  11、谢小平 王忠民:《转轨期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经济分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期。

  12、宋少鹏:《最后的“人民公社”: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乡公社制度保留原因分析》,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5月3日,www.doc88.com/p-9485497374088.html-快照-道客巴巴,上传时间2013年12月26日(指导教师:孙 力)。

  13、《全国仅存的人民公社人均富裕 无一人外出打工》,《今晚报》记者孙玉松采访报道(2014-04-11)。

  14、李振城:《人民公社的周家庄模式给予人们的启示――新中国60年来的重要经验教训之一》,文章提交者加贴在 环球风云- 铁血论坛 http://bbs.tiexue.net/bbs3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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