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文章中心 > 三大复兴 > 中华民族复兴

为什么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

作者:横眉观点 发布时间:2021-09-15 09:03:30 来源:民族复兴网 字体:   |    |  

  资 产阶 级法权一词,最早出现于1875年马克 思写的《哥 达 纲 领批 判》一文中。他认为,由于社 会主 义社会是脱胎于资 本主 义旧 社 会的新型社会形态,因而就会不可避免地在许多方面带上旧 社 会的旧 痕 迹,这些旧 痕 迹集中表现为一种形式上平 等而实质上不 平 等的资 产阶 级权利,此之谓资 产阶 级法 权。

  他在《哥 达 纲 领批 判》中指出:“这种平 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 等的权利……但是它默认,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 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像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 平 等的权利。”

  基于此,马克 思得出了结论:“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当是平 等的,而应当是不 平 等的”。

  什么意思呢?很简单,在社 会主 义社会,每个劳动者的个人天赋、工作能力、舆论影响等等条件仍然是有差别的,因此,即使从等量劳动取得等量产品的社 会主 义平 等原 则出发,每个人实际上得到的消费品仍然是不平等的。

  因此,社 会主 义社会应当做到对相同情况相同对待,对不同情况按照他们不同等的比例不 平 等地对待。如若不然,原先已有的差距将会被不断扩大化乃至造成两 极分 化。

  那么,既然如何,当时毛主席他老人家为何不直接消灭这种资 产阶 级法 权呢?答案是,资 产阶 级法 权无法在新成立的社 会主 义社 会里被彻底消灭。

  这是因为,第一,资 产阶 级法 权具有一定的先天性。比如工作能力和智商这种东西,有时是先天存在的,它们之间的差别无法也没有必要被抹平,这非人力所能为。事实上,这一点在有人类以来的所有历史形态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即使在未来的共 产主 义社会里,可能还会继续存在。但也正因为如此,这一点对于建成社 会主 义社 会来说影响也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第二,由于刚脱胎于资 本主 义旧 社 会,所以社 会主 义社 会还无法在全民范围内建立完整、全面的生 产资 料公 有 制,无法一时间建立起一个囊括全社会一切劳动者的按 劳分 配的生产网络。由于受到资 本主 义社 会的旧 习 惯、旧 风 俗、旧 思 维的影响,私 有因 素和资 产阶 级仍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不断产生。

  第三,资 产阶 级法 权可以转化为实质的资本,并不断增殖自己。第二点讲到,在刚刚建立的社 会主 义社会里,私有因素和资产阶级分子仍然会不断地产生,而这些不断产生的资 产阶 级分子的舆论影响力仍然是十分广泛的,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这种舆论影响力不断占有各种生产要素,并反过来扩充自身的权利,从而造成进一步的不 平 等。

  第四,资 产阶 级法 权已经存在如此之久,以至于这种旧 习 惯在无形中塑造了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事风格,使人不图改变,不思进取。大家知道,许多人都是习 惯的奴 隶,他们愿意无怨言地或毫无质疑地承受现状,尽管改变现存事态完全有可能对他们有益。

  综上,资 产阶 级法 权无法在社 会主 义社 会被彻 底消 灭,因而只能限制它,不使它泛滥而致使资 本主 义复 辟,这才是重中之重。

  所以,如何在无 产 阶级专 政的条件下限制资 产阶 级法 权的发展就成为了毛主席晚年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回到题目所述的问题,毛主席为什么要限 制 资 产阶 级法 权,答案就在他老人家自己说过的话里:已经被推 翻的反 动阶 级,还企 图复 辟。在社 会主 义社会,还会产生新的资 产阶 级分 子。

  ——转引自1978年3月8日《人民日报》

  答案已经很明晰了,为了防 止资 本主 义复 辟,防止新的资 产阶 级分 子的不断产生,防止工 农群 众吃二茬苦,防止红 色江 山变 色、工 农 政 权易 主,毛主席才要限 制资 产阶 级法 权。

微信扫一扫,为民族复兴网助力!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网友评论

共有条评论(查看

最新文章

热点文章